約翰貳書、約翰參書

約翰二書:實踐真理

實踐真理


【閱讀經文】約翰二書1-13


約翰二書和三書是新約最短的書信,在約翰一書所說的主題,在這兩卷書都略有出現。寫作的形式不像是論文,而是更像書信,這兩卷書都強調「真理」,提到接待巡迴傳道人的原則。當時羅馬帝國的交通發達,便於傳道人巡迴各地講道。約翰以長老〔教會領袖〕的身份,勉勵教會要接待這些傳道的人。然而,有一些冒名的傳道人,佔教會的便宜,他們甚至不是傳揚真理,所以,教會也要有智慧能分辨真偽。聖徒領受真理,不是只在頭腦知識上,更是要實踐在日常生活中。本書是寫給蒙揀選的太太,原文eklekte〔教會〕kuria〔女仕〕,若從字義上來看,很可能是指教會說的。本書強調教會要分辨有些迷惑人的,他們傳的越過基督的教訓,約翰勸他們不要接待這樣的人。雖然勸勉他們遵行主的命令「彼此相愛」,但也要有智慧,不要陷入迷惑。要實踐真理,分辨真假,持守真正從主來的教訓。



【破冰題】


1. 請分享外出旅遊的經歷,是否能隨遇而安,或不習慣於在外的生活。


2. 曾否有過接待人,和被人接待的經歷,並請分享其中的甘苦。



【討論題】


1. 什麼是真理?我們如何能知道真理?真理如何能存在我們裡面?


2. 何謂「遵行真理」?與「彼此相愛」有何關係?與「愛」有何關係?


3. 何謂敵基督和迷惑人的?聖徒要如何面對?如何才不致失去所做的工?


4. 何謂基督的教訓?什麼是越過基督的教訓?如何避免在惡行上有分?



【結論】


主給門徒一條新命令,叫他們用基督的愛彼此相愛,教會若是離棄起初的愛心,就要受主責備(啟2:4)。然而,教會也不可過分強調愛心和善行,卻忽略了真理,若不能分辨錯誤教導,教會就容易誤入歧途,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(啟2:18-20)。當時有許多巡迴各地的傳道人,到各教會講道,教訓、勸勉聖徒,使教會得造就(徒18:24-28)。他們受聖徒歡迎,教會也用愛心接待他們,但當中有些迷惑人的,給教會帶來破壞。約翰叫聖徒不要只用愛心,也要靠真理,就能分辨出真假來。真理和愛心都是神的屬性,住在愛裡面的,就是住在神裡面,真理也必存在他們心裡。約翰不僅期勉真理存在聖徒裡面,也願聖徒能將真理實踐出來,叫聖徒能在基督裡得著一切屬靈的福氣,並在真理和愛心都得造就,為主作美好的見證。



【分享與應用】


1. 身為基督徒,如何明白真理?如何分辨真理truth與事實fact的區別?


2. 在查經分享中,當見解不同時,要如何面對?怎樣才不越過基督的教訓?


參考資料


一. 知道真理


真理是神的本質,三位一體的神都是真理,真理是從父出來(約15:26),耶穌說祂就是真理(約14:6),聖靈就是真理的聖靈(約14:17),神的道也是真理(約17:17)。


1. 知道真理:只有具備真理本質的人,才能知道真理。人因著罪,都是虛謊的,失去神的屬性,成為屬魔鬼的,魔鬼的本質是說謊的,裡面沒有真理(約8:44)。只有因信基督領受聖靈的人,才能靠著聖靈,得以明白一切的真理(約16:13)。


2. 在我裡面:神就是愛,也是真理;住在神裡面的,就住在愛裡面(約一4:16),也住在真理裡面。真理必使我們得自由,活出神的形像(約8:32; 林後3:17)。



二. 遵行真理


基督是神的道,神的道就是真理(約17:17),遵行真理就是遵行祂的命令。基督給門徒只有一條命令,就是要他們彼此相愛(約13:34)。有主的命令,就該遵行。


1. 彼此相愛:這是耶穌吩咐門徒的一條新命令,大約60年前,約翰起初所受的命令,他到處傳福音時,也宣講這命令(約一2:7-8),使這命令歷久彌新。


2. 這就是愛:耶穌說:你們若愛我,必遵守我的命令(約14:15)。遵行主命令,主就與他同住(約14:23; 約一3:24),住在神裡面,就是住在愛裡面(約一4:16)。



三. 持守真理

迷惑人的和敵基督,既蒙騙世人,又敵擋基督,這些都是撒但的本質,以虛謊的權勢迷惑普天下(啟12:12)。聖徒要持守在真理裡面,才能勝過謬妄(約一4:1-6)。


1. 道成肉身:敵基督不認基督是成了肉身。基督道成肉身,啟示出祂的人性和神性(羅1:3;腓2:6-9)。人被神開啟才能認識基督(太11:27),得著永生(約17:3)。


2. 得主賞賜:得救是白白的恩典,還要與主同工,建造金銀寶石的工程,才能得主賞賜(林前3:8-15)。仇敵想要攔阻聖徒所做的工,奪去他們的賞賜和冠冕(西2:18; 啟3:11)。聖徒持守在基督裡,祂已動了善工,必要成全這工(腓1:6)。



四. 辨識真理


聖徒守基督的教訓,就有基督;有了基督,就有了父;沒有基督,就沒有父。


1. 基督的教訓:可指主給門徒的大使命〔使萬民作門徒(太28:18-20)〕與大誡命〔彼此相愛〕。或指以基督為中心的教訓,若越過主的教訓,就是離了基督,聖徒就不能做什麼,生命會枯乾(約15:5-6),與神所賜的恩典和福分隔絕了。


2. 傳別的教訓:越過基督的教訓,就是別的教訓,不是讓人得著基督,反而與基督隔絕(加1:6-9)。若不照著基督,用理學、虛空妄言、人間遺傳,和世上小學,就把人擄去(西2:8)。別的教訓讓人離開基督,陷於迷惑,終至沉淪。


3. 惡行上有分:有分的原文koinoneo,就是在靈裡相交,互通有無。聖徒不要接待假教師,不要問他的安,免得被玷污,在他所行的惡行上有分(林前5:11)。


約翰三書:見證真理

【閱讀經文】約翰三書1-15


約翰三書是新約聖經中最短的一卷書信,內容和約翰二書相呼應,約翰二書勸告聖徒不可接待傳異端的人,本書則勉勵聖徒要存著愛心接待作客旅的弟兄,顯明真理與愛心都是不可或缺的。本書提到三個人名,約翰寫給該猶,論到丟特腓和低米丟。該猶可能是約翰學生或同工,丟特腓是當地教會的領袖,低米丟可能是送信人,或是巡迴傳道人。從書中內容看,使徒時代已進入尾聲,教會中央權威影響逐漸衰微,地方教會的自主性愈來愈高,這是不可避免的趨勢。當後來使徒著作完成,新約正典確立之後,聖經就成為教會最高的權威和準則,取代了中央指導地方的教會體制,各地方教會的牧者能自主地,忠心牧養神的群羊。並藉著聖經和聖靈,維繫教會之間的合一,在真道上被建造得完全。約翰是最後在世的使徒,在他短短的書信中,字裡行間充滿真理和愛心,見證了基督和基督的福音。



【破冰題】


1. 請評估各人的健康狀況,在身體、心智,和精神狀況,有何優缺點?


2. 你碰到不公義的事,或在有人團體中專橫獨斷,你會如何反應和處理?



【討論題】


1. 約翰如何給該猶祝福?如何證明真理存在心裡?如何按真理而行?


2. 何謂「配得過神」?何謂「為真理做工」?為何對於外邦人一無所取?


3. 約翰提到教會中的丟特腓,其為人如何?約翰指出了他的哪些惡行?


4. 約翰提到聖徒的行為準則是什麼?低米丟行善,有誰為他作見證?



【結論】


真理是什麼呢?這是彼拉多問的問題。當時耶穌說:我來到世間,特為給真理作見證。凡屬真理的就聽我的話。彼拉多不明白真理是什麼,因為他裡面沒有真理。犯罪的是屬魔鬼,就像魔鬼一樣裡面沒有真理(約8:44)。聖徒因信基督,就從神領受真理,真理的聖靈使我們明白一切的真理。真理truth和事實fact不一樣,真理是神的屬性,就像神一樣是恆常絕對地存在,但是憑著血氣無法感知,必須用心靈體會。事實則是在有形質世界中,相對地、暫時地,有條件地存在。聖徒常遵行主的道,就必與主同住,也必曉得真理,真理必叫我們得以自由(約8:32)。但若不遵行主道,便離了基督,真理也不在他心裡(約一2:4)。聖徒蒙召要為主作見證,也要為真理作見證,就當常在神的愛中,遵行神的旨意,實踐神的真理。



【分享與應用】


1. 曾否外出參與短宣、培訓等服事?請分享在外服事的甘苦經驗。


2. 在教會或小組團契中,碰到意見不合時,要如何處置?請分享經驗。


參考資料


一. 按真理而行


約翰祝福該猶:願你凡事興盛,身體健壯,正如靈魂興盛一樣。不僅有屬世的福,也有屬靈的福。就如耶穌給門徒的應許:今世得百倍,來世得永生(路18:30)。


1. 心存真理:聖徒心存真理,就是真理的聖靈與他同住,顯示他順從聖靈,而不順從肉體。生命更新變化,結出聖靈的果子(加5:16-23),活出美好的見證。


2. 行出真理:聖徒從聖靈得生,靠聖靈行事(加5:25);聽道,也要行道(雅1:22);信心要與行為並行(雅2:22; 約一3:7);不僅要明白真理,也要按真理而行。



二. 為真理做工


聖徒領受真理,且遵行真理,所做的就不為自己,而是遵行主的旨意,為主而做。


1. 配得過神:意為聖徒所做的討神喜悅,與所蒙的恩召相稱(弗4:1; 帖後1:11)。當聖徒遵行主道,與主同行,必得主賞賜(啟3:4),與神所賜的榮耀相配。


2. 為主做工:為真理做工就是為主做工,聖徒要常常竭力多做主工(林前15:58)。不僅與主同工(林前3:9),也要與眾聖徒同工,同心合意地興旺福音(腓1:5)。


3. 一無所取:聖徒奉主名傳福音,不是為個人利益,因為福音是白白地得來,也要白白地捨去(太10:8)。叫未信的人不必花錢,就能得著福音(林前9:18)。



三. 不按真理行

丟特非的性情和行為與該猶截然不同。該猶行在真理中,遵行主的命令,愛弟兄,招待遠人。丟特非行事專橫,反對教會做接待的工作,還做了與真理相悖的事。


1. 好為首的:丟特腓在教會中似乎有地位權柄,卻驕傲自大,像法利賽人喜愛坐首座和高位(太23:6)。但聖徒要效法基督柔和謙卑,服事眾人(太20:25-28)。


2. 不接待人:丟特腓不僅拒絕接待巡迴傳道人,也不讓別人這麼做(太23:13)。接待主的僕人,就是接待主(太10:40),必得主的賞賜,也是彼此相愛的表現。


3. 惡言妄論:使徒是主所差派的,代表主說話,丟特腓用惡言妄論使徒,便是妄論基督(約15:20)。像撒但晝夜控告弟兄(啟12:10),必受主的審判(太7:1)。



四. 真理作見證


聖徒蒙召,要為基督作見證,就要在行為上顯出他的善行來(雅3:13)。在神面前,聖徒都是赤露敞開,神的僕人甚至要成了一台戲,給世人和天使觀看(林前4:9)。


1. 離惡行善:神的本質就是良善,在祂沒有不義。聖徒成為神的兒女,要像祂一樣,不喜歡不義,只喜歡真理(林前13:6);惡要厭惡,善要親近(羅12:9)。


2. 成為見證:低米丟生命有美好的見證,眾所周知,也是神所知道的(林前8:3)。


a. 眾人的見證:初代教會選執事的條件是有好名聲,為眾人所稱讚(徒6:3)。


b. 真理的見證:低米丟的行為和所講的道中,可以印證他裡面是有真理。


c. 我們的見證:約翰本人認識低米丟,因此舉薦他,為他擔保(徒15:25-27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