亞伯拉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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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 主旨

     亞伯拉罕雖是舊約的人物,但在新約聖經被提到73次。前兩次的小組查經(加拉太書和雅各書)都提到亞伯拉罕,前者說他因信稱義,後者講他因行為稱義,本次查經以亞伯拉罕的生平為主題,從創世記12章到22章,和希伯來書11:8-19,分12次查完,藉著亞伯拉罕生平,讓我們對新、舊約聖經,能有更深的


二. 舊約聖經與耶穌基督

     新、舊約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,雖然有四十多人執筆,歷經1500年左右寫成,但真正的作者就是聖靈,其脈絡是一貫的,彼此相輔相成。舊約聖經是給耶穌作見證(約5.39; 路24.27),是後事的影兒,為要呈現那形體----耶穌基督(西2.17)。


三. 查經內容

1.  創世記12章:呼召與寄居

神為什麼要呼召亞伯拉罕?目的為何?

2.  創世記13章:分手與遷移

亞伯拉罕為什麼一定要和羅得分手?羅得是怎樣的人?

3.  創世記14章:爭戰與祝福

誰是麥基洗德?他給亞伯拉罕祝福,代表了什麼?

4. 創世記15章:神與亞伯蘭立約

神為什麼稱亞伯拉罕為義?神如何與亞伯拉罕立約?

5.  創世記16章:夏甲和以實瑪利

夏甲從哪裡來的?亞伯蘭和夏甲生了以實瑪利,代表什麼?

6. 創世記17章:立約的記號

神已經和亞伯蘭立約了,為什麼還要再立約?割禮代表什麼?

7. 創世記18章:神的朋友

三人接受亞伯拉罕的款待,這代表什麼?神為什麼告訴亞伯拉罕審判的事?      

8.  創世記19章:羅得與所多瑪

所多瑪人有什麼罪?神為什麼要救羅得一家?我們如何看待羅得亂倫的事?

9. 創世記20章:妻子和妹子

 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為什麼在人前把妻子當妹子?神處理這件事公不公平?

10. 創世記21章:承受產業

按律法規定,妾生的兒子該不該得產業?亞伯拉罕處理家庭糾紛是否得當?

11. 創世記22章:亞伯拉罕獻以撒

神為什麼要亞伯拉罕用人來獻祭?亞伯拉罕獻以撒,有什麼屬靈的意義?

12. 希伯來書11:8-19:亞伯拉罕的信心

什麼是亞伯拉罕的信心?亞伯拉罕是怎麼走信心的道路?

(一)呼召與寄居

創世記12章


創世記11:27-32提到亞伯拉罕的出身,他原名亞伯蘭,住在迦勒底的吾珥,當時是繁華的城市,偶像充斥(書24.2-3)。神呼召亞伯拉罕,並非他比別人好,而是因著神的恩典和選召。本章敘述神對亞伯蘭的呼召與應許,並且亞伯蘭如何回應順從神的吩咐,跨出信心的步伐。基督徒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蹤跡,藉著查經,看看哪些值得我們效法,哪些可以成為我們鑑戒。


一. 應許v.1-3


福音不是耶穌基督降世之後才有的,福音和神的救贖計畫,早在亞當(創3.15)和挪亞(創8.21)的時代就有了。神應許亞伯蘭說:「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(v.3)。」這也是福音(加3.8),神的祝福因著主耶穌基督臨到全世界(加3.16)。


*    耶和華:神在聖經中用不同名字啟示祂自己;神{Elohim},表示祂是造物和審判的主。耶和華{YHWH},在希伯來文沒有母音,是讀不出來的,而用「主{Adoni},Lord」來代替,代表神向人啟示祂是施恩憐憫的主。


*   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話:神可以藉著啟示、異象、異夢、或可聽見的聲音向人說話,通常領受神啟示的人,被稱作先知(創20.7)。


*    神的命令:離開本地、本族、父家,這也是神給效法亞伯拉罕信心之人的命令,把自己從所熟悉、習慣、喜愛的環境中,分別出來歸與神。


*    神的應許:


1.     大國(nation):神把亞伯蘭帶離他的族人,卻也應許使他成為大族。


2.     賜福:神賜福給亞當(創1.28)和挪亞(創9.1),叫他們生養眾多。藉著亞伯蘭,神的祝福再次臨到,並擴及到全世界。


3.     名為大: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性情,神不是使亞伯蘭的名為大,而是亞伯拉罕----神後來賜亞伯蘭的新名(性情)----這名顯為大。


4.     成為祝福:亞伯蘭要先得著神的賜福,他才能叫別人得福。


5.     祝福與咒詛:這些權柄都來自於神(民23.8, 24.10)。這話表示神要與亞伯蘭結盟,神會善待與亞伯蘭友好的人,對付與亞伯蘭作對的人。


6.     地上的萬族都要得福:應驗在亞伯拉罕的後裔,耶穌基督的身上。


二. 支搭帳棚與築壇v.4-9


亞伯蘭回應神的呼召,離開吾珥的城市生活,來到迦南地,他並不立刻擁有這地,他一方面支搭帳棚,帳棚是暫時的,是可動的,代表在世上是客旅,是寄居的(來11.13)。一方面築壇,壇是固定的,是向著神的,表示他對神的信靠。


*    75歲:亞伯蘭蒙召時,已經有相當年紀,可能擁有很多難以割捨的事物和觀念。當他願意順服神的呼召,在神眼中,他就是一個新造的人。


*    撒萊:亞伯蘭的妻子,也是同父異母的妹子(創20.12),後改名為撒拉。


*    羅得:亞伯蘭的姪子,也是摩押人和亞捫人的祖先(創19.36-38)。


*    哈蘭:兩河流域最北方的聚落,離開哈蘭即是沙漠,進到含族的領域,語言、生活、習慣都和亞伯蘭所屬的閃族不同。


*    迦南地:現今以色列地,原是含的後裔迦南諸族居住之地(創10.15-18)。神要亞伯蘭去的地方,早被迦南人佔據了。示劍平原是那地的交通要衝,那裡有一棵大樹當作地標,被稱為摩利橡樹。


*    顯現:當亞伯蘭完成神所吩咐的,神更進一步給亞伯蘭啟示。


*    築壇:代表敬拜神,公開作見證,來表達對神的敬畏與感謝(創8.20)。


*    支搭帳棚:雖然神應許迦南地將來屬於亞伯蘭的後裔,但現在他並不擁有這地,必須要暫時寄居,支搭帳棚,而且不在平原上,是在山地。


*    伯特利〔神的家〕和艾〔廢墟〕:位於迦南地的中心位置。


*    求告耶和華的名:不僅是私下的禱告,也是公開的宣告,表示自己的無助,需要與神和好,求神拯救(創4.26; 珥2.32; 羅10.13)。


三. 進出埃及v.10-20


試煉對基督徒而言是好的,可以把神榮耀的生命彰顯在我們裡面(雅1.2-4, 12; 彼前4.12-13)。在屬靈上,飢荒預表「試煉」,埃及預表「世界」。亞伯拉罕的信心遇到試煉時,卻軟弱跌倒了,他沒有求告神,反而求助於世界。


*    埃及:以色列南方的文明古國,又稱麥西(創10.6),統治者稱為法老。


*    失敗:亞伯蘭的信心不在神身上,而在富裕的埃及地。


1.     懼怕:當他不定睛仰望神的時候,外在的環境會讓他懼怕。


2.     自私:離了神,就會以自我為中心,他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自己。


3.     假冒:不敢承認自己本來的樣子,裝出另外一個面貌。


4.     被公開譴責:這好比是基督徒犯錯,被世俗人士來糾正一般。


5.     使別人遭殃:亞伯蘭沒有使人蒙福,反使接待他的人無故遭殃。


*    神降災與法老和他全家,因為神不容許祂的子民被冒犯(詩105.13-15)。


◎    神對亞伯蘭的應許有沒有條件?亞伯蘭有沒有完全遵守神的吩咐?


◎    「為你祝福的,我必賜福與他;那咒詛你的,我必咒詛他。」是什麼意思?


◎    亞伯蘭為什麼要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壇?


◎    亞伯蘭在埃及做的事對不對?


◎    神為什麼要降災與法老?神的處理公不公平?



【分享與討論】

1.     請分享個人如何回應神的呼召,跨出信心的第一步。

2.     請分享個人在走信心旅程中,曾有軟弱、跌倒的經歷。

(二)分手與遷移

創世記13章


亞伯蘭到埃及躲避飢荒,離開了神的旨意,和神應許給他和他後裔得為業之地。表面看來,亞伯蘭在埃及得了許多的好處,其實,留在迦南地,神照樣可以使他成為富足。「神所賜的福使人富足,並不加上憂慮(箴10.22)。」但在埃及所得著的財富卻給亞伯蘭困擾,導致他與羅得分手,以及後來的家庭問題(創16章)。




一. 回到迦南v.1-4


在屬靈上,恢復與神的關係,就是回到當初離開神同在的那一點上。基督徒軟弱跌倒時,主提醒要「回想你是從哪裡墜落的,並要悔改,行起初所行的(啟2.5)。」亞伯拉罕從埃及回迦南時,他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回到從前築壇的地方求告神。


*    從南地往伯特利:亞伯蘭一行是異地異客,習俗不同於當地的多神崇拜。他們的行蹤、生活和敬拜神的方式,在當地居民眼中,顯得非常醒目。


*    從前支搭帳棚:亞伯蘭離開吾珥和埃及的城,在迦南地居住帳棚,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,是寄居的,他的信心卻望見神為他預備的家。


*    起先築壇:壇是獻祭牲的地方,代表十字架,代表寶血。當我們從偏行己路回轉,認罪悔改,就恢復與神親密相交的關係(約一1.7-9)。


*    求告耶和華的名:向神禱告,表達對神的感恩與敬拜,與神相交。


 


二. 亞伯蘭與羅得分手v.5-13


羅得是亞伯蘭的姪兒,隨亞伯蘭到迦南和埃及,他們之間有深厚的感情。神賜福給亞伯蘭時,同時也賜福給羅得,在神眼中,羅得也是個義人(彼後2.7)。


*    分手的原因:因著太過富足,財富有時不是祝福,而是困擾(箴15.16)。


*    迦南人和比利洗人:在當地原住民四圍環伺之下,弟兄相爭,不僅是件危險的事〔削弱抵禦外侮的能力〕,也是難為情的事〔不是好的見證〕。


*    選擇:照理亞伯蘭有優先選擇的權利,但他把它讓給羅得,讓羅得先選。


*    羅得舉目:看到那地是滋潤的,像埃及地,羅得心中常嚮往埃及。表示羅得被世界的繁華吸引,行事憑眼見,而不憑信心。


*    約旦河全平原:不同於今日荒涼景象,當時是滋潤繁茂之地。


*    耶和華的園子:指「伊甸園」,形容那地是滋潤又美好的地方(創2.8-14)。


*    瑣珥:平原諸城中最小的,神毀滅平原諸城時,把它留給羅得(創19.22)。


*    所多瑪:在聖經中常被形容作罪惡之城,那裡的人不以罪惡為恥(賽3.9),後來這名字在英文Sodomite成為「男同性戀者」的代稱。


*    漸漸挪移帳棚:羅得與所多瑪的牽連是漸近的----1)他舉目;2)他選擇;3)他與亞伯蘭分離;4)他住在平原的城邑;5)他住到所多瑪(創14.12);6)他坐在所多瑪城門口〔長老〕;7)他女兒嫁給所多瑪人(創19.12-14)。


*    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:審判的權柄在於神,罪的大小也由神認定。


三. 亞伯蘭遷往希伯崙v.14-18


亞伯蘭與羅得分手後,亞伯蘭完全遵守神的吩咐,離開「本地、本族、父家(創12.1)。」亞伯蘭獨自一人的時候(賽51.2),神再次宣告祂的應許,撫平了亞伯蘭與羅得分手的感傷。羅得雖得著較好的土地,亞伯蘭卻得著更美的應許與盼望。


*    亞伯蘭舉目:不是憑己意眼見,而是等候神的指示,憑信心從遠處望見。當他憑信心望見,就算得著了(來11.13)。聖經記載亞伯拉罕三次舉目----


1. 看應許之地:從伯特利山區往四方眺望應許之地。


2. 看見三個人(18.2):耶和華神向亞伯蘭以人的肉身顯現。


3. 看見公羊(22.13):代替以撒作為燔祭,預表神的羔羊耶穌基督。


*    你的後裔如地上的塵沙:這裡不僅指亞伯蘭肉身所生的後裔,也指屬靈的後裔(何1.10-11),外邦人因信而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(羅4.11-25)。


*    縱橫走遍這地:按古代中東的習俗,這個動作是在宣告擁有這塊土地。就基督徒而言,聖靈是我們得產業的憑據,當我們憑著信心,順從聖靈,與祂同行,現在就可以在基督裡得著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。


*    帳棚:亞伯蘭在應許之地寄居,終其一生都住帳棚,除了一塊墳地(創23章),並不擁有任何土地,他的盼望是神在天上為他預備的城(來11.16)。


*    希伯崙:「同住、相交」的意思;後來成為亞伯拉罕的墳地所在(創23.19),迦勒的產業(書14.13),與大衛登基作猶太王的地方(撒下2.4)。


*    幔利橡樹:希伯崙的別稱,因那裡有一棵大樹,被稱作幔利橡樹。


*    築壇:當亞伯蘭行在神的旨意,每到了新的地方居住,總會為神築壇,公開來表示對神的感恩、敬拜、與奉獻。


 


【思想】亞伯蘭與羅得雖有深厚的感情,但亞伯蘭呈現出來的卻是無私的,毫不保留的,超乎天然人的愛。當基督徒與神有了親密的相交之後,不僅能向人呈現從神來的愛,神也會眷顧保守他們所愛的人〔創14章,18-19章〕:


  1. 當他回到伯特利築壇之後,面對產業衝突時,他讓羅得先選擇地業(創13.9)。


  2. 當他在希伯崙與神有親密的相交時,他為羅得爭戰,搭救羅得(創14.14-16)。


3. 當他與神面對面,預備筵席之後,他為羅得代求(創18.16-33)。


 


◎    亞伯蘭為什麼一定要和羅得分手?


◎    羅得是怎樣的一個人?


◎    所多瑪人為什麼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?


◎    神為什麼一再地給亞伯蘭應許?


【分享與討論】


1.     從亞伯蘭和羅得分手的事,給我們什麼提醒與功課?


2.     基督徒要在罪惡的世界中作光作鹽,還是要保持距離?


(三)爭戰與祝福

創世記14章


基督徒總會面對屬靈爭戰,爭戰是好的,可以幫助我們屬靈生命的成長。當亞伯蘭靠主爭戰得勝,他的信心被提昇,對神的認識與倚靠就更加深刻。神藉著麥基洗德對亞伯蘭的祝福,更多地向亞伯蘭啟示祂自己。


 


一. 四王與五王交戰v.1-12


本章描述了聖經所記載的第一場戰爭,所牽涉的民族、人名、地名,將近有40個之多。近年來,在敘利亞北部的Ebla出土的考古發掘中,印證了聖經的記載。


*    四王:示拿、以拉撒、以攔、戈印等四王是來自東方兩河流域的閃族。


*    五王:所多瑪、蛾摩拉、押瑪、洗扁、瑣珥等五王在約但河東的平原的富庶之地,屬於含族,他們曾向四王稱臣納貢,後來背叛了。


*    交戰過程:主要的決戰場在西訂谷,就是鹽海〔現今的死海〕。鄰近地區的民族相繼被捲入戰爭,最後五王也被打敗,傷亡慘烈,人口財物被掠。


*    羅得被擄:雖然羅得不是所多瑪的居民,只是寄居的(創19.9),但卻被戰火波及。所多瑪代表罪惡之地,世俗情慾。基督徒若順著情慾(加6.8),與世俗為友(雅4.4),遲早會落到屬靈被擄的光景,最後要面對神的審判。


 

二. 亞伯蘭救羅得v.13-16


亞伯蘭為羅得爭戰,反映了基督徒在面對弟兄屬靈被擄的光景時,要搭救他們,把他們挽回過來(加6.1; 雅5.19-20)。只是我們爭戰的兵器不是屬血氣的(林後10.4),得勝的關鍵也在於神(創14.20; 撒上17.47)。


*    希伯來人:亞伯蘭被稱為希伯來人,代表從大河那裡來的希伯子孫(創10.25),也代表被埃及人稱作以畜牧為業的民族(創43.32; 46.34)。


*    亞伯蘭的聯盟:當時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(創15.16),他們非常敬重亞伯蘭(創23.6)。結盟的目的是彼此守望相助,維持和平。


*    318人:兵不在於多,有神同在,就能得勝(士7章)。亞伯蘭家裡生養的精練壯丁,都是蒙神賜福保守的(創17.12; 18.19; 24.27)。


*    幔利橡樹:亞伯蘭住的希伯崙。


*    但:迦南北部,後來以色列的最北彊界,距希伯崙約130英哩。


*    殺敗敵人:真正讓亞伯蘭得勝的不是他的壯丁和聯盟,而是神。


*    大馬色:現今敘利亞的首都,是有名的古城,存在了近4000年。


 


三. 麥基洗德祝福亞伯蘭v.17-24


麥基洗德是聖經的一位神秘人物,他給亞伯蘭祝福,亞伯蘭獻上十分之一,代表了麥基洗德的位分大過亞伯蘭(來7.4-7)。他兼具祭司和王的身份,這就是彌賽亞的預表(亞6.13),希伯來書5-7章詳細說明了麥基洗德就是預表著耶穌基督。


*    沙微谷:也被稱為王谷,是諸王會合的地方。在這裡亞伯蘭遇見了預表「彌賽亞王」的麥基洗德,和預表「世界情慾」的所多瑪王。


*    撒冷王:撒冷是平安的意思,即後來的耶路撒冷(詩76.2)。彌賽亞就是平安之王,祂使神與人和好,也使人與人和好(弗2.11-18)。


*    麥基洗德:麥基{mlk}是「王」之意,洗德{zdk}是「公義」之意,就是「仁義王」。彌賽亞就是那義者(徒7.52),也是行公義的王(耶23.5-6)。


*    酒和餅:不僅使疲憊的戰士得著更新。這裡也預表著基督的身體與血,祂與我們立約,藉著聖餐的酒和餅與我們相交〔communion〕。


*    至高神的祭司:祭司就是神與人中間的中保,耶穌基督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(詩110.4),也是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(來4.14)。


*    祝福:這是祭司的職份之一(民6.23),祝福的源頭來自於神。


*    稱頌:祝福和稱頌在原文是同一個字〔英文blessed{barak}〕,是「歡喜快樂」的意思。神賜福給人,或是人稱頌神,天地之間都充滿歡喜快樂。


*    天地的主,至高的神:麥基洗德將神的屬性顯明出來,人自己沒有辦法認識神,除非藉著神的兒子啟示出來(太11.27; 約1.18)。亞伯蘭後來也知道用神的這個名字來回答所多瑪王(v.22)。


*    十分之一:聖經第一個記載的什一奉獻,表示人得著神的祝福時,對神的自發性的回應(創28.22)。什一後來在律法書上定規成當納的(利27.30; 瑪3.8),表示這一分不是我們自己的,而是屬神的,是不能碰的。


*    起誓:目的在於表明自己的決心,了結各樣的爭論(來6.16)。藉著向神起誓,約束自己不三心二意,猶豫不決,或任意妄為。


*    亞伯蘭拒絕所多瑪王的財物:雖然亞伯蘭有權得到所多瑪的財物,但當他得著屬天的祝福之後,就不會貪戀所多瑪王〔世界情慾〕給他的好處。然而亞伯蘭的聯盟沒有這樣的祝福與誓約,他們可以取應得的分。



◎    從羅得的被擄,到亞伯蘭的搭救羅得,給了我們什麼屬靈功課?


◎    從這場戰爭中,我們看到亞伯蘭什麼樣的特質?


◎    誰是麥基洗德?他為亞伯蘭祝福,預表了什麼?


◎    亞伯蘭為什麼把所得的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,卻拒絕所多瑪王的饋贈?


【分享與討論】


1.     請分享藉著屬靈爭戰,把失迷真道的弟兄挽回過來的經歷。


2.     請分享對什一奉獻的看法。


(四)神與亞伯蘭立約

創世記15章


讀經是讓我們更認識神和祂奇妙的作為,查經的目的是操練我們領受聖靈光照,得以明白聖經,認識耶穌基督並神在我們身上的旨意。以下是查經的基本認識:


1.    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,聖靈是聖經的作者和開啟者,是祂帶領我們進入真理。


2.     聖經的話都會彼此印證,從創世記到啟示錄都是一貫的,不會矛盾(賽34.16)。


3.     聖經是為耶穌基督作見證,聖經只是影子,那形體卻是基督(約5.39; 西2.17)。


4.     當我們認識基督,也常在基督裡,就能明白神在基督裡向我們定的旨意。


 


一. 亞伯蘭因信稱義v.1-6


亞伯蘭在沒有遇見麥基洗德〔預表基督〕前,神對亞伯蘭說話都是吩咐,亞伯蘭只是聽命與遵行。這裡神向亞伯蘭自我介紹說:「我是你的盾牌,」更進一步地啟示祂自己,也讓亞伯蘭與祂對話,亞伯蘭與神有更親密的相交(來1.1-2)。


*    這事以後:指亞伯蘭殺敗諸王之後,這並不是亞伯蘭第一次的屬靈經驗,當他憑信行在神的旨意中,神就更多地向他啟示祂自己和祂的作為。


*    異象:指人在清醒的狀態下,看到屬靈的景象。在異象中神呼叫亞伯蘭的名字,拉近了祂與亞伯蘭之間的關係,並顯明祂的旨意。


*    不要懼怕:有主同在,就不怕現實環境的敵人,也不怕新的屬靈經歷。


*    我是你的盾牌,必大大地賞賜你:亞伯蘭拒絕所多瑪王〔世界〕的財物,他情願富足是從神來的,神就給大賞賜(路18.28-30)。並且神作他的盾牌〔保護〕,就沒有人能從他身上奪走神的賞賜〔不像羅得失去他的所有〕。


*    沒有給我兒子:亞伯蘭渴望神賜給他兒子,因為沒有兒子,家業也就沒有意義。神給亞伯蘭應許的重心就是後裔〔基督〕和地業〔天上永不衰殘的基業〕,若沒有耶穌基督同在,基督徒得的天上基業就沒有意義。


*    以利以謝:可能就是管理亞伯蘭全業最老的僕人(創24.2)。當時的習俗規定,若主人無子,他的家業要歸於家中最資深的僕人。


*    後嗣:不僅僅是後代子孫,更重要的意義是承受產業的(加3.29)。


*    天上眾星:神曾應許亞伯蘭的後裔將如「地上的塵沙」,可表示他肉身的後裔;「天上的眾星」,則是指亞伯蘭屬靈的後裔,也是指信心的子孫。


*    亞伯蘭信耶和華,耶和華以此為他的義:這句話被新約引用三次(羅4.3;加3.6; 雅2.23),信心使亞伯蘭稱義,信心的試煉使他完全。


1.     亞伯蘭信耶和華要賜給他後裔,這後裔就是指那位要來的彌賽亞,也就是耶穌基督(加3.16),祂就是使萬國得福的那位救贖主。


2.     亞伯蘭因信蒙召出去的時候,並沒有被稱為義(來11.8; 創12.1-3),當他的信心建立在他的後裔〔基督〕時,他才被稱為義(羅3.21-26)。


3.     舊約時代,義人的信心是建立在要來的救主〔盼望彌賽亞的救贖〕,新約以後,義人的信心是建立在耶穌基督〔祂所成就的十字架救贖〕。


二. 立約v.7-21


立約是說話的憑據,神絕不會說謊,祂的應許絕不落空。但是人總要看到憑據才會相信(弗1.13-14)。神要亞伯蘭準備劈開的牲畜,血灑在地上,這是當時立約的儀式,神用亞伯蘭能明白的方式與他立約。也象徵耶穌基督的身體為我們擘開,血為我們而流,叫我們明白祂與我們所立的新約(路22.19-20)。


*    將這地賜你為業:神再一次堅定過去對亞伯蘭的應許,亞伯蘭希望看到一個憑據,神就藉著與他立約,把憑據指給他看。


*    牲畜和鳥:這都是舊約獻祭用的犧牲,母牛(民19.2)、母山羊(利4.28)、公綿羊(利1.10)、斑鳩和雛鴿(利1.4),這都是預表耶穌基督,他在世上三年多的服事,為我們成為馨香的供物獻給神(弗5.2)。


*    鷙鳥:預表仇敵魔鬼(太13.4,9; 啟18.2),把鷙鳥嚇飛則指信心的操練,為真道打美好的仗(提前6.12),不讓仇敵把信心奪走(雅4.7; 弗6.11)。


*    亞伯蘭沉沉地睡了…有驚人的大黑暗:睡覺代表死亡(林前15.20),罪的工價就是死,死亡的驚恐臨到。但基督在十字架上嚐了死味(來2.9; 14),擔當我們的罪孽與刑罰(賽53.4-12),遍地都黑暗了(太27.45)。


*    你的後裔要寄居,且被苦待:這是指亞伯蘭的後裔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所受的苦難,屬靈上預表基督所受十字架的凌辱(來11.25-26),就基督徒而言是與基督同受苦,也必與祂同得榮耀(羅8.17)〔天上的基業〕。


*    罪孽還沒有滿盈:當時亞摩利人尚未敗壞到被神全然滅絕,神是公義的,祂的審判有定時(傳3.16),四百年後,神的審判才臨到。


*    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〔明燈,lamp〕:爐表示受苦(申4.20),火把表示救恩(賽62.1),也表示神用超自然的形式顯現,或稱神顯現(Theophany)。


*    從肉塊中經過:這是當時立約的習俗,立約人要手牽手從肉塊中經過,表示要遵守這約。「當那日,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。」這幅圖畫說明:


1.     神顯現,從肉塊中經過,神與亞伯蘭立約,神有義務要守這約。


2.     亞伯蘭本人沒有從肉塊中經過〔神的兒子替他經過肉塊〕。


3.     十字架救贖之約是由神來做,人不能做什麼。


*    把地已賜給你的後裔:神與亞伯蘭立約,把應許之地賜給亞伯蘭的後裔。當耶穌完成十字架的救贖,天上的基業就賜給那在基督裡的人(弗1.11)。


 


◎    為什麼神叫亞伯蘭不要懼怕?


◎    亞伯蘭為什麼稱義?他信的是什麼?


◎    神應許亞伯蘭要得地為業,這是預表什麼?


◎    為什麼神要與亞伯蘭立約?這約預表什麼?


 


【分享與討論】


1.     請分享屬靈生命成長過程中,對神有怎樣不同的認識。


2.     請分享個人因信稱義的經歷,或得著救恩的確據。


(五)夏甲和以實瑪利

創世記16章


撒萊不生育(創11.30),亞伯蘭無子(創15.2),然而神已經應許亞伯蘭將有後裔,當他還看不見這個後裔時,他的信心要受試煉。那時亞伯蘭85歲,撒萊75歲。神的應許有時看來是遲延,其實神在等候亞伯蘭的意志完全降服,神已經應許亞伯蘭必有兒子(創15.4),而且神以立約作為憑據。然而亞伯蘭卻聽從妻子撒萊的話,與使女夏甲同房,生了以實瑪利,保羅說這是靠血氣生的兒子(加4.25)。


 


一. 按血氣生子v.1-6


亞伯蘭相信自己將有後裔(創15.4-6),亞伯蘭卻沒有耐心等候神的應許實現,而聽從了妻子的話。用了人的力量和屬世的方法,來完成神的應許。保羅說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(加4.23),然而順從血氣〔情慾〕就會生出忌恨、惱怒、紛爭、嫉妒等類的事(加5.19-21)。


*    撒萊不生育:不生育在當時對一個女人而是一件羞恥的事(路1.25)。


*    夏甲:是「逃跑,流浪」的意思。撒萊的婢女,是埃及人。猶太傳統說她是在法老王宮服事撒萊的婢女,後來被帶到迦南地(創12.16, 20)。


*    撒萊的主意:當人的信心不定睛在神和神的應許上時,外在的環境讓人有很多的主張,但不是從上頭來的智慧,就會有各樣的壞事(雅3.15-16)。


1.     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:當這想法是指控神和祂的作為時,認為神不眷顧她,這是從仇敵來的意念。


2.     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:按當時的習俗,女主人可以從婢女得孩子。屬世的智慧,看起來可以有一番作為。


3.     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:體貼自己的私心,為了自己可以得孩子,並非真正替亞伯蘭得子打算。


*    亞伯蘭聽從撒萊的話:也許亞伯蘭曾虧欠撒萊,或者他想神應許的後裔就是這樣來的,這是屬血氣的智慧。


*    夏甲懷孕,就小看她的主母:人在得著神的一點恩惠,就得意忘形,忘了自己的身分,夏甲認為她的兒子要承受神給亞伯蘭的福,要承受應許之地,自認為她比撒萊了不起,更蒙神恩寵。


*    我因你受屈:人總不願承認自己的過錯,喜歡把責任推給別人。


*    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:撒萊自認有理,即使神來判斷,也要在她那邊。


*    三人行:面對家庭問題,三人各有其反應,但都不是好的榜樣。


1.     亞伯蘭:推卸,不做任何協調,就把夏甲交給撒萊,也不管夏甲已經懷了他的孩子,有可能是神所應許的後裔。


2.     撒萊:報復被使女小看,就苦待她,夏甲不再是二太太,而是婢女,也不管夏甲所懷的孕是丈夫亞伯蘭的骨肉。


3.     夏甲:逃走,人在面對困難的情況總是會逃避。


 


二. 看顧人的神v.7-16


雖然神的應許是在亞伯蘭和撒萊所生的兒子,沒有包含夏甲和她的兒子,但神在面對亞伯蘭的家庭問題時,祂所看顧的不是亞伯蘭和撒萊,而是夏甲,不是因為夏甲有什麼了不起,而是因著她的苦情,神向夏甲啟示祂是看顧人的神。


*    耶和華的使者:這是聖經第一次提到,通常可以指天使,有時指神自己,也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以神使者的形式顯現。


*    書珥:位於迦南地往埃及的路上(創25.18; 撒上15.7),夏甲想回埃及。


*    水泉旁遇見她:這不是偶然相遇,而是神的使者找到她,就像耶穌遇見井邊婦人,賜她生命活水,解她心中的乾渴(約4章)。


*    你從哪裡來,要往哪裡去:其實神的使者都知道了,但這柔和地問話,讓夏甲心得安慰〔就像約伯在苦難中,因神對他說話而得安慰,伯42.5〕。


*    從我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:在神的使者面前,一切都不能隱藏,夏甲把自己真實的一面向神的使者表明〔在神面前要真實表白〕。


*    服在主母手下:神要夏甲謙卑,回去盡使女的責任(林前7.21; 弗5.8)。當有神的應許和看顧,艱難的環境雖然不變,卻能勝過。


*    你的後裔:神所應許是亞伯蘭的後裔,地上萬族要因祂得福。但夏甲的後裔,也是亞伯蘭按血氣生的後裔,要攻打人,人也要攻打他,就不能使萬民得福。從私慾來的,就會造成爭戰鬥毆(雅4.1)。


*    以實瑪利:「神聽見」的意思,神總會垂聽人的苦情。


1.     野驢:生活在曠野難以馴服的動物,以實瑪利的後代多以遊牧為生,很難駕馭征服,也表示血氣中自、任性、不肯順服的一面(伯39.5-8)。


2.     與人相攻:綜觀阿拉伯人的歷史,總是與刀劍戰爭分不開。


3.     住在東邊:以實瑪利的後裔散住在阿拉伯半島,在以色列的東邊。


*    看顧人的神{El Roi}:神無所不知,耶和華的眼目遍查全地,也鑑查人的內心。神看顧人的苦情,為要施恩,使憂傷痛悔的心得安慰(賽66.1-2)。


*    庇耳拉海萊{Beer-lahai-roi}:意思是「永活並看顧我者之井」。


*    生了以實瑪利:屬靈的不在先,屬血氣的在先(林前15.46),等亞伯蘭屬血氣的意志完全降服,神才賜下屬靈的兒子,是按應許,憑信心生的。


 


◎    為什麼亞伯蘭要聽從撒萊的話?


◎    為什麼從夏甲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?


◎    亞伯蘭處理家庭糾紛,得不得當?


◎    神為什麼要以實瑪利被生下來?並使他的後裔繁多?


◎    耶和華的使者是誰?祂為什麼要看顧夏甲?


 


【分享與討論】


1.     當我們踫到困難的環境時,如何能夠不要逃避,而去坦然面對。


2.     請分享個人曾在困難狀況下,被神看顧的經歷。


(六)立約的記號

創世記17章


創世記15章記載神與亞伯蘭的立約,神從肉塊中經過〔十字架救贖〕,表示神要做的部分。17章神要亞伯蘭行割禮,表示人要做的部分,他以割禮作為立約的憑據。耶穌基督用餅和酒與門徒立了新約(林前11.23-26),祂的身體為我們擘開,祂的血為我們而流,就是十字架的救贖。祂告訴門徒:「你們要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」就是每一個基督徒要成為主的門徒,效法祂的樣式,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祂。也唯有如此,才能得著神所應許永不衰殘的天上基業(彼前1.4)。


 


一. 割禮v.1-14


割禮是立約的憑據,凡在這約之下的人都要有這記號。在舊約是屬肉體的條例,就是割掉男性器官的一塊皮,俗稱割包皮,是人體唯一能被割除且不影響功能及觀瞻。在新約則是屬靈的割禮,基督徒也要行割禮,但並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,乃是基督使我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,代表基督徒與主同死同復活(西2.11-12),是心中的割禮(羅2.29),以神的靈敬拜、在基督耶穌裡誇口、不靠著肉體的割禮(腓3.3)。也就是基督徒行事為人,不再順從肉體私慾,乃是順從聖靈。


*    全能的神{El Shaddai}:神用這名啟示給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(出6.3)。{Shaddai}是「哺育、供應」之意,近百歲的亞伯拉罕靠祂仍能生養。


*    在我面前:原文應為「行在我面前walk before me」,像以諾和挪亞一樣與神同行(創5.22; 6.9)。對基督徒而言,就是與主同走十字架的道路。


*    完全人:指與神同行,無玷污瑕疵的義人,如以諾和挪亞(創5.24; 6.9)。在新約中則指「靠聖靈得生,靠聖靈行事」的基督徒;當信心經過試驗,仍然遵守主道,成為完全(雅1.3-4),彰顯神榮耀的生命。


*    亞伯拉罕:意思是「眾多〔國〕的父。」名字代表性情,改變名字就是改變性情。神要使萬國因亞伯蘭得福,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讓亞伯蘭成為萬國的父,讓亞伯蘭肉身和屬靈的子孫都涵蓋在永遠的約和祝福之下。就基督徒而言,是我們因耶穌基督成為神的兒女,承受產業,得蒙祝福。


*    國度與君王:神應許的「神國」和「彌賽亞王」,祂是亞伯拉罕的後裔。


*    永遠的約:指十字架,也是永遠贖罪的事(來9.12),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(來10.14),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(來9.15)。


*    你和你後裔的神:藉亞伯拉罕的後裔,神成為我們的神(約20.17; 弗1.3)。


*    第八日受割禮:摩西律法也提到以色列所生的男孩要在第八天行割禮(利12.3),第八天是七日的頭一日,是新的一週開始,耶穌也在這日復活。祂復活叫我們稱義(羅4.25),叫我們帶著耶穌復活的生命,靠聖靈行事。


*    剪除: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,因為他背了神的約。若不靠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所流的血,罪必不得赦免。這是神為人預備的救贖工作,若拒絕這救恩,在末日必要被審判定罪(約3.18; 來10.26-30)。


二. 永遠的約v.15-27


本章的「約」共出現12次,神一再地向亞伯拉罕啟示祂要與他「立約」,為的是要賜他「所應許的後裔」和「所應許的產業」。在舊約的圖畫是「割禮」、「以撒」和「迦南美地」,新約所成全的是「十字架」、「耶穌基督」和「神榮耀的國」。


*    撒拉:和撒萊都是「公主」之意,撒拉則指特定的那一位公主the princess,好比亞伯拉罕的後裔是指特定的那一位,就是基督 (加3.16)。當那一位特定的「君王」必須由那一位特定的「公主」而出,撒萊才改名撒拉。


*    亞伯拉罕喜笑:亞伯拉罕已經憑信心領受神的應許,但頭腦還沒轉過來,說出的話看似不信,其實他的內心因信得以堅固(羅4.19-20),湧出喜樂的果子。以撒的意思就是「喜笑」,表示亞伯拉罕得到這應許時的反應。


*    以實瑪利:亞伯蘭按血氣生的後裔也蒙神賜福,成為阿拉伯半島民族的祖先(創25.13-16),而回教(伊斯蘭教)的創教主默罕墨德的族譜可追溯到基達〔以實瑪利的次子〕,所以阿拉伯人也承認亞伯拉罕是他們的祖先。


*    不然:以實瑪利是亞伯拉罕按血氣生的後裔,雖也蒙神賜福,昌盛繁多,成為大國,但卻不是應許的後裔,沒有得著所應許的產業,也沒有堅定所立的永約,因為屬血氣的〔血肉之體〕,不能承受神的國(林前15.50)。


*    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,作他後裔永遠的約:這裡是指以撒和他的後裔。亞伯拉罕應許的後裔以撒在屬靈上指耶穌基督,而以撒的後裔以色列在屬靈上則指基督徒(賽53.10)。創世記15章所描述的是基督代替亞伯蘭與神立約(創15.17; cf.詩89.26-29),基督也是新約的中保(來8.6; 12.24),神是不會背約的神,而我們唯有在基督裡,也才能遵守這約。


*    正當那日:亞伯拉罕遵著神的命行了割禮,並沒有遲延,表示他的信心和行為並行〔順命而行〕,羅馬書4:17-24指出這就算為他的義。


*    都一同受了割禮:受割禮的包括以實瑪利、家中所生的、和用銀子從外人買的〔奴僕〕。表示福音是普世的,凡信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救贖的,都得著救恩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(約3.16)。


 


◎    為什麼神一再要跟亞伯拉罕立約?


◎    怎麼樣才能作完全人?神為什麼要亞伯拉罕作完全人?


◎    割禮代表什麼意義?為什麼不受割禮就要被剪除?


◎    為什麼神要等亞伯拉罕快一百歲了,才賜他一個兒子?


◎    亞伯拉罕相信他一百歲還能生子嗎?為什麼他想著的是以實瑪利?


◎    為什麼以實瑪利和亞伯拉罕家中的人也行了割禮,卻分不到產業?


◎    神也賜福給以實瑪利,這和以撒所得的福有何不同?


 


【分享與討論】


1.     請分享各人成為基督徒以後,有哪些性情改變了,有哪些還是依然故我?


2.     請分享神的應許很快就實現,或很久才實現的經歷。


(七)神的朋友 

創世記18章


聖經有三處提到亞伯拉罕是神的朋友(代下20.7; 賽41.8; 雅2.23),創世記18章的描述,正是他成為神朋友的寫照。亞伯拉罕邀請神用餐,盡心竭力地事奉神,神不再把亞伯拉罕當作僕人,而是朋友,把要做的事告訴亞伯拉罕(約15.14-15)。


 


一. 相交〔fellowship〕v.1-15


割禮的真意是「隨從聖靈,不隨從肉體」;惟有如此,才能盡心盡性愛神(申30.6),也才能坦然進到至聖所來親近神、事奉神(結44.9; 15)。當亞伯拉罕遵著神的命,給他和他的全家行了割禮,神就以人的形式向亞伯拉罕顯現。猶太的傳統認為,這是亞伯拉罕行割禮後的第三天,是他身體最軟弱的時候。亞伯拉罕行了割禮,可以與神面對面相交,神確定亞伯拉罕明年將有兒子〔結出聖靈的果子〕。


*    幔利橡樹:即希伯崙,「同住、相交」之意,耶穌在最後晚餐與門徒立約,「同領」主的餅和杯(林前10.16),即希臘文「相交koinonia」的意思。


*    顯現:當亞伯拉罕遵著神的命行了割禮,神就向他顯現,這也是耶穌對門徒的應許,父子聖靈要與愛主、遵守主道的人同住(約14.21-23)。


*    那時正熱:可能是從午正〔12pm〕到申初〔3pm〕這段時間,氣候最熱。


*    舉目觀看:當神照明我們心中的眼睛(弗1.18),使我們行事為人,不再憑自己的眼見,而是憑著信心(林後5.7),神會讓我們看到祂的顯現。


*    三個人:神用人的形象向亞伯拉罕顯現,即道成肉身(約1.14)。在日子滿足的時候,神的兒子道成肉身,成為人的樣式向世人顯現。


*    服事神:當神用可親近的方式與我們相遇,我們千萬不可失去敬畏的心。因為我們能夠服事神,都是神所賜的恩典,所以要盡心盡力地事奉祂。


1.     跑去迎接:當神的愛激勵我們、吸引我們,使我們快跑跟隨(歌1.4)。


2.     俯伏在地:服事的態度要謙卑,我們只是無用的僕人(路17.7-10)。


3.     懇請款待:真心誠意邀請神住在我們家裡。


4.     殷勤事奉:獻上最好的,夫妻同工,全家動員,齊來服事主。


*    神的恩賜:接待先知,必得先知的賞賜;接待義人,必得義人的賞賜(太10.41)。接待神的兒子,就在基督裡得著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(弗1.3-23)。


*    神預告撒拉要生兒子:耶穌基督的降生也是被天使預先告知。


*    撒拉暗笑:撒拉心裡暗笑,表面上沒有笑,但神鑑察人的內心。這事對撒拉而言是太奇妙,罪人蒙恩得救也是太奇妙,救恩之樂讓人不禁喜笑。


*    豈有難成的事:原文是「太奇妙的事(伯42.3; cf.路1.37)」。在人看來是不可能的事,是太奇妙的事,但在神都能成就。


*    害怕:當撒拉心中的隱情在神面前顯露,就害怕,不敢承認,就像亞當夏娃知道他們的的赤身,不敢面對神,就害怕,想要隱藏(創3.10)。


*    神是看人內心(撒上16.7):祂不跟撒拉爭論,是就說是,不是就說不是。


二. 代求v.16-33


神樂意把他的心意讓我們知道,祂給我們救恩和得著天國榮耀的福音,同時祂也把審判全地的信息告訴我們,為的是要我們能為世上失喪的靈魂代求(提前2.1),因祂不願一人沉淪,乃願意人人都悔改(彼後3.9)。


*    不瞞著亞伯拉罕:神要讓亞伯拉罕知道祂所要做的事,把他當作朋友。


*    大國: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,不止是指他肉身的後裔以色列國,更是應許的後裔彌賽亞國度,也就是神的國,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。


*    眷顧:原文是「認識」的意思。神是無所不知的神,當然認識亞伯拉罕,而這認識是指親密的關係(創4.1),意思是亞伯拉罕蒙神所愛(約14.23)。


*    遵守主道:即遵行天父的旨意。這是亞伯拉罕應許的子孫得產業的根據,也是進入天國的基本條件(太7.21),也是主給我們的大使命(太28.18-20)。


*    所多瑪:指罪惡的世界。所多瑪的罪是不再把罪看作羞恥的事(賽3.9)。


*    聲聞於我:人不能查究的罪,神都鑑察,到日期滿足時,神要施行審判。


*    近前來:亞伯拉罕與神的關係親密到一個地步,使他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來為羅得和所多瑪城代求〔基督在父神右邊為我們祈求,羅8.34〕。


*    無論善惡,你都要剿滅嗎:亞伯拉罕惦記羅得,他義正詞嚴、理直氣壯地質問神。當人看到天災人禍不幸的事件,總會對掌管一切的造物主宰提出質問。不過他愈向神懇求,他的口氣愈來愈謙卑。


*    代求:代求不是要搖動神的手,而是按神的旨意來求(約一5.14-15)。


1.     亞伯拉罕代求的重點是「不要毀滅所多瑪」,神卻定意要毀滅。


2.     亞伯拉罕以為所多瑪還有很多義人,在神眼裡卻一個義人也沒有。


3.     亞伯拉罕以為羅得家裡有足夠的義人〔如挪亞全家八口都得拯救〕,可是羅得只是從火裡經過,僅僅得救的義人(林前3.15; cf.結14.20)。


*    50個義人:人總以為這世界沒有想像的那樣壞,人的判斷總是不正確的。


*    討價還價:50→45→40→30→20→10,人不能做到絕對公正公平的判斷,有時太嚴苛,有時太寬鬆,標準隨時會變,只有神的標準是絕對。


*    亞伯拉罕回去:靜候神的處置,他仍關心所多瑪的情形(創19.27-28)。


 


◎    為什麼亞伯拉罕迫切地懇求來款待神?


◎    撒拉相不相信她將要生一個兒子?


◎    亞伯拉罕如何能成為神的朋友?


◎    從亞伯拉罕的代求,哪些可以作為我們借鏡?


◎    如果只剩下一個義人,神會不會毀滅所多瑪?


◎    神最終有沒有垂聽亞伯拉罕的代求?


 


【分享與討論】


1.     聖經要我們款待客旅,請分享因接待人而蒙神賜福的例子。


2.     請分享個人曾為人代禱的經歷,哪些神垂聽了禱告?哪些神尚未垂聽?


(八)羅得與所多瑪

創世記19章

聖經記載羅得是個義人(彼後2.6),但他是個怎樣的義人呢?聖經也記載神是聖潔公義的主,他不能容忍罪惡,而且神也是施恩憐憫的主,祂也眷顧蒙恩的罪人。新約聖經幾次提到羅得,他的故事提醒基督徒要儆醒、預備,不要作糊塗人。



一. 所多瑪的罪惡v.1-11


羅得雖然在神眼中是個義人,也為所多瑪人的罪惡而感到憂傷(彼後2.6-8),但卻無力改變。基督徒要在世上作光作鹽,也需要有能力來影響周遭的社會。


*    天使到所多瑪:他們來報審判所多瑪的信息,並來搭救羅得離開所多瑪。


*    所多瑪城門口:當時閒雜人不能在城門口逗留,城門口坐著的大都是有地位的人,猶太傳統說羅得是該城斷案的長老之一。


*    羅得接待天使:可能出於羅得對陌生人的善心,也可能他認出天使來,他知道所多瑪人邪惡的淫行,所以接待他們,免得被城裡的人冒犯。


*    吃無酵餅:表示沒有預備,臨時拿沒有發過的麵應景(太25.1-13)。


*    所多瑪的罪:不僅是惡待客旅、同性戀、且公開暴行,不以罪為恥(賽3.9)。


1.     城裡各處的人,連老帶少都來,公然行惡,連一個義人也沒有。


2.     任我們所為:原文是「使我們與他們同房」,也就是男同性戀事。


3.     羅得勸戒他們,指出他們的錯處,他們就惱羞成怒,意圖殺害羅得。


*    羅得的反應:把兩位未出嫁的女兒交給群眾,滿足他們邪惡的慾望。


1.     羅得在情急之下,用一件罪惡的事,取代另一件罪惡的事。


2.     女兒都是處女,已經許配給人,羅得不僅得罪女兒,也得罪準女婿。


3.     羅得不想讓客人被冒犯,想讓女兒擔受這罪,不料禍患反而臨到他。


*    寄居的想要作官:羅得在所多瑪住了約20年,被所多瑪人接納,女兒都嫁當地人。但當羅得不認同他們所行時,就與羅得翻臉,要置他於死地。


 

二. 神毀滅所多瑪v.12-29


當天使來宣告審判將要來臨,羅得雖然相信,並告知他的女兒女婿,但他自己卻遲延不走。屬靈上,羅得是個失敗的基督徒,面對審判時,卻仍眷戀繁華的世界,結果審判臨到時,他雖然得救,卻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,一無所有(林前3.15)。


*    屬羅得的人:救恩本來可以臨到許多的人,包括羅得的親戚、朋友、僕人等,但羅得沒有發揮他的影響力,沒有人肯聽他的話,包括他的女婿。


*    羅得遲延:他雖然相信審判要來,但卻心存疑惑,不知大難就要臨頭。


*    耶和華憐恤羅得:蒙恩的罪人得救,就是因著神的憐恤。


*    天使拉他們出來:他們得救,是被天使勉強拉出來的(路14.23)。


*    往山上逃命:這是得救的道路,並非難走,所多瑪人也曾上山躲避四王的爭戰(創14.10),免得被殺被擄。神的審判臨到時,卻沒有往山上去。


*    羅得的請求:瑣珥離所多瑪只有幾哩路,是個小城,可能罪惡也較小。


1.     不能逃到山上:羅得不想照主指示付出代價,只想走容易的路。


2.     又小又近:是羅得憑眼見看的(創13.10)。在他的日子,人又吃又喝,又買又賣,又耕種又蓋造(路17.28)。屬神的人憑信心才能望見遠處(來11.13),作又忠心又良善的僕人,而不是又惡又懶的僕人。


3.     神應允:神不會勉強人做他不願做的事,神的容許不代表神就讚許。


*    天使不能做什麼:除非義人被帶出所多瑪〔被提〕,審判才臨到(啟7.3)。


*    硫磺與火:末後的審判,神把惡人丟入硫磺火湖中(啟19.20; 21.8)。


*    平原諸城:所多瑪、蛾摩拉、押瑪和洗扁被毀滅(申29.23),只留下瑣珥。


*    羅得的妻:回頭一看,表示心中惦記著所多瑪的人、地、事、物。


1.     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人,不配進神的國(路9.62)。


2.     得知真道以後,若故意犯罪,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…(來10.26-27)。


3.     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…凡喪掉生命的,必救活生命(路17.32-33)。 意思是:只有背起十字架跟從主,才是得救的唯一保證(路9.23-24)。


*    清早起來:可能一夜沒睡好,亞伯拉罕為所愛的人憂心(創21.14; 22.3)。


*    神記念亞伯拉罕:神知道亞伯拉罕的心,不把義人羅得和惡人一同毀滅。


三. 摩押人和亞捫人v.30-38


羅得和女兒亂倫生子,在現代人眼中看來是極大的罪。但神的恩典也臨到他們,神能把我們做的很糟糕的事成為祝福。正如我們也像他們一樣是都曾經是罪人,但靠神的恩典,使我們因著耶穌基督有分於神的國。神也揀選摩押女子成為大衛的曾祖母(得1.22),成為記載在耶穌基督家譜的祖先(太1.5)。


*    羅得怕住在瑣珥:羅得行事都憑眼見,不憑信心,當天使要他上山時,他卻不去〔因為還沒看到審判〕。當天使讓他留在瑣珥,他又離開而跑到山上〔看到硫磺與火燒滅平原諸城〕,結果與女兒發生亂倫關係。


*    摩押(Moab):意思是「從父親來的from the father」。


*    亞捫(Ammon):便亞米,意思是「我族人的兒子the son of my people」。


 


◎    試比較亞伯拉罕與羅得的待客方式有何異同之處。


◎    什麼樣的罪使得神非要把所多瑪毀滅?聖經有沒有提到比所多瑪更壞的城?


◎    羅得是個怎樣的義人?他為何得救?他又如何得救?


◎    神為什麼應允羅得的請求,讓他不上山,留在瑣珥,並不把那城毀滅?


◎    羅得的妻給我們什麼警惕?


◎    神為什麼允許亂倫的事情發生?


 


【分享與討論】


1.     面對現實生活中有許多罪惡的事,我們應如何反應?


2.     請分享個人生命中,有哪些應該放掉卻又捨不得放掉的?


(九)妻子和妹子

創世記20章


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,跟隨神已經二、三十年了,也有許多奇妙的經歷,但他的信心也有軟弱的時候。然而,神的能力,卻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(林後12.9),叫亞伯拉罕所誇的,不在於自己能做什麼,而是明白並承認自己的軟弱。神也在亞伯拉罕軟弱的時候,讓他為人禱告,使別人因他得福。


 

一. 基拉耳地v.1-7


亞伯拉罕之所以遷到南地,可能看到神毀滅所多瑪,與他期待的不符,在他傷心畏懼之餘,就離開希伯崙〔與神同住、相交〕,往基拉耳去了。在那裡故技重施,稱撒拉為妹子。亞伯拉罕的權宜之計,險些使亞比米勒和他的國人陷在大罪裡,也差點破壞神要撒拉生以撒的應許,但神總是掌控一切,使萬事互相效力。


*    基拉珥:在迦南地南部,往埃及的路上,是非利士人居住的地方(創26.1),非利士人後來被稱作是未受割禮的(士14.3; 撒上17.26)。亞伯拉罕雖剛行過割禮,卻在未受割禮之人的地,按屬世和屬血氣的智慧行事。


*    神警告亞比米勒:為了保護亞伯拉罕和撒拉,聖經也有類似例子,顯明神會看顧祂的子民(創31.24; 民22.12),也避免亞比米勒遭災。


*    你是個死人:是神的警告,在神眼中,亞比米勒冒犯了神的先知,已經步向死亡(v.7)。但是他是出於無心之過,所以神攔阻他,要他改正,免於被毀滅。


*    有義的國:亞比米勒在神面前自以為義,自以為心正手潔,便據理力爭,卻不知自己正邁向死亡。按神公義的標準,人都有罪,都需要神的憐憫。


*    心中正直:神是公義、慈愛的主,神也察驗人心,律法的功用都刻在人心裡,當亞比米勒按他心中的律法去行,神就讓他不致滅亡(羅2.11-15)。


*    得罪我:得罪屬神的人,就是得罪了神(詩105.15; cf.太18.6; 25.40, 45)。基督徒更要彼此相愛,不愛弟兄就是不愛神,得罪弟兄就是得罪神。


*    先知:聖經第一次提到的先知。指從神得著啟示且與神有親密關係的人。


*    他要為你禱告:先知不是按自己意思禱告,而按神的旨意禱告(耶15.1)。禱告的意義是與神交通,並與祂同工,並非自己要成就什麼偉大的事。


二. 亞伯拉罕的禱告v.8-18


當神定意要滅所多瑪、蛾摩拉時,亞伯拉罕為羅得的緣故為這城代求,亞伯拉罕顯得理直氣壯,大有信心,還跟神討價還價,但神還是把該城毀滅〔神並不垂聽亞伯拉罕為所多瑪的禱告,卻因祂的憐憫救了羅得〕。但這裡,神卻要亞伯拉罕為亞比米勒禱告,其實亞伯拉罕虧欠過亞比米勒,亞伯拉罕禱告時,可能心虛,也沒有什麼信心了;然而,按神旨意的禱告,神必要垂聽。


*    他們都甚懼怕:也許神審判所多瑪的事讓他們警惕,不敢犯罪。


*    亞比米勒責備亞伯拉罕:好比基督徒沒有好的見證,被世人譴責一樣。


*    亞伯拉罕的解釋:他在未受割禮之人的地,憑眼見、靠血氣行事。


1.     判斷錯誤:以為這裡人不懼怕神,一個義人也沒有(王上19.14, 18),其實他們對神的警告都甚懼怕(v. 8);而亞伯拉罕的表現卻是懼怕人。


2.     雙重關係:撒拉雖是亞伯拉罕同父異母的妹子,但成為妻子以後,就不該是妹子。古代容許近親通婚,後來的律法就禁止了(利20.17)。


3.     從前的約定:是二十多年前亞伯拉罕要離開父家時所預留的後路。當亞伯拉罕信心軟弱,就又回到老我,重犯多年前在埃及時的錯誤。


*    你哥哥:亞比米勒後來雖知道亞伯拉罕是撒拉的丈夫,但故意貶損他們之間只是兄妹關係。基督徒若不敢在世人面前承認耶穌就是我們所愛的良人,世人就會輕蔑我們與耶穌的關係。


*    遮羞:原文是遮眼,意思是用帕子蒙臉,表示是結了婚的婦人(創24.65)。


*    亞伯拉罕得貨財、居所:表面看亞比米勒是賠了夫人又折兵,亞伯拉罕是佔了便宜又賣乖。但從另一面看,神讓亞伯拉罕明白神的憐憫與信實,亞比米勒雖被神擊打,卻也蒙神醫治,讓他後來也與亞伯拉罕立約。


*    亞伯拉罕的禱告:雖然聖經沒有記載他的禱告,但亞伯拉罕不會向神說:「無論善惡,你都要剿滅嗎?(創18.23)」亞伯拉罕訴求的不再是人的義,而是神的憐憫。【請參考但以理的禱告,但9.18, 20】


*    神垂聽禱告:不在於一個人多麼聖潔、公義、完全,乃是聖靈幫助我們禱告(羅8.26),使我們謙卑在主面前,按神的旨意為自己和為別人代禱。


*    生育:不能生育就要絕種,沒有盼望,再能生育就是再有盼望。


 


◎    亞伯拉罕為什麼要遷往基拉耳?


◎    亞伯拉罕為什麼再一次把妻子當作妹子?


◎    神為什麼責備亞比米勒,而不責備亞伯拉罕?神處理這事公不公平?


◎    為什麼亞比米勒要賜給亞伯拉罕貨財,又要讓他隨意居住?


◎    神為何要亞伯拉罕為亞比米勒禱告?這次禱告與為所多瑪的代求有何不同?


 


【分享與討論】


1.     設想自己是『信心軟弱』的亞伯拉罕,如何為『心中正直』的亞比米勒禱告。


2.     請分享個人在信心軟弱時,禱告卻蒙垂聽的經驗。


(十)承受產業 

創世記21章


回顧亞伯拉罕的信心道路,不一直都在高峰,也有低谷的時候,經過基拉耳地的事件,亞伯拉罕更經歷神的信實,讓他能夠更認識神,也愈能夠完全地信靠順服。亞伯拉罕一百歲的時候,他的身體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,所有血氣的力量都沒有了,神才按祂所應許的,賜下應許之子以撒。


一. 以撒出生v.1-8


以撒的出生,代表亞伯拉罕的信心終於結出果子。屬靈的意義而言,以撒不僅指耶穌基督(加3.16),也指重生得救的基督徒(加4.28)。以撒經過乳養、受割禮、和斷奶的成長過程,也經歷被以實瑪利〔血氣〕戲笑〔逼迫〕,然而按神的旨意,他終究要承受神應許亞伯拉罕的產業。基督徒重生得救後,屬靈生命也要成長,也要面對和肉體情慾的爭戰,但不是靠自己能勝過,是靠聖靈才能得勝(羅8.13)。


*    先前的話:神的應許絕不落空,亞伯拉罕回應神所吩咐的,給以撒行了割禮。基督徒領受神的恩典與祝福,也當以順服主所吩咐的來回應。


*    第八日行割禮:聖經第一次記載第八日行割禮的人,新約中的施洗約翰(路1.59)、耶穌(路2.21)、和保羅(腓3.5)也是如此。屬靈上,基督徒也要受割禮(西2.11),代表新生命的開始,就是靠聖靈得生,也靠聖靈行事。


*    神使我喜笑:撒拉原來只是心裡暗笑(創18.12),但真正生了以撒之後,就公開喜笑,也要別人與她一同喜笑。一個罪人悔改,生命得著更新,在天上也是這樣為他歡喜(路15.7, 10)。


*    撒拉要乳養嬰孩:就像嬰孩出生後需要哺育,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也需要屬靈的滋養,要愛慕純淨的靈奶(彼前2.2)。也就是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,把心志改換一新,並且穿上新人,屬靈生命才能健康的成長。


*    斷奶:表示渡過嬰孩時期,可以靠吃一般食物而成長。屬靈上,吃奶表示從別人得屬靈的供應,吃乾糧代表不靠別人,是靠自己向神支取屬靈的養分。也就是不再隨從肉體情慾,乃是順從聖靈(林前3.1-3)。


*    豐盛的宴席:就是與主相交fellowship,我們蒙召要與耶穌基督一同相交(林前1.9),也就是預備在天上與主同坐席(路22.18; 啟3.20-21; 19.9)。


 


二. 以實瑪利被逐v.9-21


保羅在加拉太書4:21-31解釋這段故事,結論是:按血氣生的,不能與憑應許生的一同承受產業,必須被趕出去,因為按血氣行事的,必不能承受神的國(林前6.9-10; 加5.21; 約3.5-6)。基督徒應許所得的產業〔基業〕是屬天上的(彼前1.4),是進入神的國〔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〕(彼後1.11),是在基督裡得著聖靈,作為得產業的憑據(弗1.13-14)。因為從聖靈入門的,不能靠肉身成全(加3.3),我們若行在血氣,所做的都是草木禾楷,就不能蒙主悅納,要被趕到門外(太7.21-23)。


*    戲笑:原文也有「戲弄、玩耍、戲耍」等意思(創39.14; 出32.6; 士16.25; 撒下2.14, 27),可以看作是一場遊戲,但也可能做出危險動作。保羅說:「那按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聖靈生的(加4.29),」指以實瑪利欺負以撒。


*    憂愁:人在百般的試煉中會暫時憂愁,但若順服神的引導,憂愁會過去,從神來的喜樂、平安會充滿我們的心(約14.27; 16.22; 彼前1.6-8)。


*    從以撒生的,才要稱為你的後裔:神早已預定那應許之子是從撒拉生的,這約和應許是在以撒身上(創17.19),而不在以實瑪利。保羅也說:「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,唯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(羅9.7-8)。」


*    神聽見:神曾聽見夏甲在曠野的苦情而看顧她(創16章),以實瑪利就是「神聽見」的意思,神的恩典憐憫也臨到凡困苦飄蕩的人。


*    一口水井:這井就在夏甲身邊,她卻看不到,直到神開她的眼睛。救恩的泉源也就在每一個人的身邊,凡願意的,都可以就近水來喝(賽55.1)。


*    以實瑪利:成為弓箭手〔與人相攻〕,住在曠野〔沙漠〕,從埃及〔世界〕娶妻。不同於以撒,他為人和平,住在父親給他的地業,並從父家娶妻。


 


三. 別是巴v.22-34


亞比米勒看到神凡事賜福保護亞伯拉罕,就要與他立約,藉著這約,神的恩典也藉著亞伯拉罕臨到亞比米勒和他的後裔。神的心意就是要萬國因亞伯拉罕得福,基督徒是亞伯拉罕應許的子孫,雖然活在世界上,卻要常與神同在,生命中活出美好的見證,讓我們能夠藉著耶穌基督把福音傳給萬國,使萬國萬民得福。


*    立約:根據當時的習俗,好比創世記15章所記的,就是把牲畜對半切成兩塊,立約人亞伯拉罕和亞比米勒攜手從肉塊中經過。


*    別是巴{Beer-Sheba}:Beer是「井」,Sheba是「盟約」或「7」的意思,這是7隻母羊羔的用意〔屬靈上7也代表外邦人,申7.1; 可8.19-21〕。


*    挖井:井是生活的命脈,也代表聖靈,傳福音領人歸主要與聖靈同工。


*    永生神:在非利士人之地,神向亞伯拉罕啟示祂就是永生的神。福音最直接的宣告就是:「神愛世人,凡信祂的就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


 


◎    撒拉為什麼要別人與她一同喜笑?


◎    為什麼撒拉看到以實瑪利和以撒戲笑,就要把夏甲和以實瑪利趕走?


◎    聖經說,做妻子的當順服丈夫,這裡神為什麼要亞伯拉罕聽從撒拉的話?


◎    為什麼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亞伯拉罕的後裔?以實瑪利所生的就不是後裔?


◎    神為什麼要亞伯拉罕把以實瑪利趕走,但卻又保佑他,讓他成為大國?


◎    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立約,有沒有特別屬靈的意義?


 


【分享與討論】


1.     成為基督徒後,有沒有踫到與神的旨意衝突而讓您憂愁的事,結果如何?


2.     如何從亞伯拉罕和亞比米勒立約的事,來應用在基督徒與世人之間的關係。


(十)承受產業 

創世記 21 章

回顧亞伯拉罕的信心道路,不一直都在高峰,也有低谷的時候,經過基拉耳地的事件,亞伯拉罕更經歷神的信實,讓他能夠更認識神,也愈能夠完全地信靠順服。亞伯拉罕一百歲的時候,他的身體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,所有血氣的力量都沒有了,神才按祂所應許的,賜下應許之子以撒。


一. 以撒出生 v.1-8

以撒的出生,代表亞伯拉罕的信心終於結出果子。屬靈的意義而言,以撒不僅指耶穌基督(加3.16),也指重生得救的基督徒(加 4.28)。以撒經過乳養、受割禮、和斷奶的成長過程,也經歷被以實瑪利〔血氣〕戲笑〔逼迫〕,然而按神的旨意,他終究要承受神應許亞伯拉罕的產業。基督徒重生得救後,屬靈生命也要成長,也要面對和肉體情慾的爭戰,但不是靠自己能勝過,是靠聖靈才能得勝(羅 8.13)。

* 先前的話:神的應許絕不落空,亞伯拉罕回應神所吩咐的,給以撒行了割禮。基督徒領受神的恩典與祝福,也當以順服主所吩咐的來回應。

* 第八日行割禮:聖經第一次記載第八日行割禮的人,新約中的施洗約翰(路 1.59)、耶穌(路 2.21)、和保羅(腓 3.5)也是如此。屬靈上,基督徒也要受割禮(西 2.11),代表新生命的開始,就是靠聖靈得生,也靠聖靈行事。

* 神使我喜笑:撒拉原來只是心裡暗笑(創 18.12),但真正生了以撒之後,就公開喜笑,也要別人與她一同喜笑。一個罪人悔改,生命得著更新,在天上也是這樣為他歡喜(路 15.7, 10)。

* 撒拉要乳養嬰孩:就像嬰孩出生後需要哺育,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也需要屬靈的滋養,要愛慕純淨的靈奶(彼前 2.2)。也就是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,把心志改換一新,並且穿上新人,屬靈生命才能健康的成長。

* 斷奶:表示渡過嬰孩時期,可以靠吃一般食物而成長。屬靈上,吃奶表示從別人得屬靈的供應,吃乾糧代表不靠別人,是靠自己向神支取屬靈的養分。也就是不再隨從肉體情慾,乃是順從聖靈(林前 3.1-3)。

* 豐盛的宴席:就是與主相交 fellowship,我們蒙召要與耶穌基督一同相交(林前 1.9),也就是預備在天上與主同坐席(路 22.18; 啟 3.20-21; 19.9)。

二. 以實瑪利被逐 v.9-21

保羅在加拉太書 4:21-31 解釋這段故事,結論是:按血氣生的,不能與憑應許生的一同承受產業,必須被趕出去,因為按血氣行事的,必不能承受神的國(林前 6.9-10; 加 5.21; 約3.5-6)。基督徒應許所得的產業〔基業〕是屬天上的(彼前 1.4),是進入神的國〔主耶穌基

督永遠的國〕(彼後 1.11),是在基督裡得著聖靈,作為得產業的憑據(弗 1.13-14)。因為從聖靈入門的,不能靠肉身成全(加 3.3),我們若行在血氣,所做的都是草木禾楷,就不能蒙主悅納,要被趕到門外(太 7.21-23)。


* 戲笑:原文也有「戲弄、玩耍、戲耍」等意思(創 39.14; 出 32.6; 士 16.25; 撒下 2.14,27),可以看作是一場遊戲,但也可能做出危險動作。保羅說:「那按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聖靈生的(加 4.29),」指以實瑪利欺負以撒。

* 憂愁:人在百般的試煉中會暫時憂愁,但若順服神的引導,憂愁會過去,從神來的喜樂、平安會充滿我們的心(約 14.27; 16.22; 彼前 1.6-8)。

* 從以撒生的,才要稱為你的後裔:神早已預定那應許之子是從撒拉生的,這約和應許是在以撒身上(創 17.19),而不在以實瑪利。保羅也說:「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,唯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(羅 9.7-8)。」

* 神聽見:神曾聽見夏甲在曠野的苦情而看顧她(創 16 章),以實瑪利就是「神聽見」的意思,神的恩典憐憫也臨到凡困苦飄蕩的人。

* 一口水井:這井就在夏甲身邊,她卻看不到,直到神開她的眼睛。救恩的泉源也就在每一個人的身邊,凡願意的,都可以就近水來喝(賽 55.1)。

* 以實瑪利:成為弓箭手〔與人相攻〕,住在曠野〔沙漠〕,從埃及〔世界〕娶妻。不同於以撒,他為人和平,住在父親給他的地業,並從父家娶妻。

三. 別是巴 v.22-34

亞比米勒看到神凡事賜福保護亞伯拉罕,就要與他立約,藉著這約,神的恩典也藉著亞伯拉罕臨到亞比米勒和他的後裔。神的心意就是要萬國因亞伯拉罕得福,基督徒是亞伯拉罕應許的子孫,雖然活在世界上,卻要常與神同在,生命中活出美好的見證,讓我們能夠藉

著耶穌基督把福音傳給萬國,使萬國萬民得福。

* 立約:根據當時的習俗,好比創世記 15 章所記的,就是把牲畜對半切成兩塊,立約人亞伯拉罕和亞比米勒攜手從肉塊中經過。

* 別是巴{Beer-Sheba}:Beer 是「井」,Sheba 是「盟約」或「7」的意思,這是 7 隻母羊羔的用意〔屬靈上 7 也代表外邦人,申 7.1; 可 8.19-21〕。

* 挖井:井是生活的命脈,也代表聖靈,傳福音領人歸主要與聖靈同工。

* 永生神:在非利士人之地,神向亞伯拉罕啟示祂就是永生的神。福音最直接的宣告就是:「神愛世人,凡信祂的就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

◎ 撒拉為什麼要別人與她一同喜笑?

◎ 為什麼撒拉看到以實瑪利和以撒戲笑,就要把夏甲和以實瑪利趕走?

◎ 聖經說,做妻子的當順服丈夫,這裡神為什麼要亞伯拉罕聽從撒拉的話?

◎ 為什麼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亞伯拉罕的後裔?以實瑪利所生的就不是後裔?

◎ 神為什麼要亞伯拉罕把以實瑪利趕走,但卻又保佑他,讓他成為大國?

◎ 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立約,有沒有特別屬靈的意義?


【分享與討論】

1. 成為基督徒後,有沒有踫到與神的旨意衝突而讓您憂愁的事,結果如何?

2. 如何從亞伯拉罕和亞比米勒立約的事,來應用在基督徒與世人之間的關係。

(十一)亞伯拉罕獻以撒

創世記 22 章

亞伯拉罕的信心經過試驗,藉著把以撒獻在壇上,這信心才得成全(雅 2.21-22)。神試驗亞

伯拉罕的目的,並不是要他跌倒,而是要他得著極大的祝福。亞伯拉罕必須跨出信心的步

伐,才能看到這大福,也才能看到「耶和華的山上的預備」。人總要先看見才能相信,但神

要我們先相信,並以行為〔順服神的吩咐〕來印證所相信的,就必能看見神所應許的。

一. 神試驗亞伯拉罕 v.1-14

試驗和試探是同一個字,但結果不同。試探是叫人被誘跌倒,以至犯罪,試驗是叫人經過

熬煉後,得著獎賞。神不試探人(雅 1.13),試探人的是撒但(太 4.1-3)。同樣的事,對順從

肉體私慾的人而言是個試探,會陷在罪裡(雅 1.14),但對順從聖靈的人而言,卻是試驗,

通過試驗以後,就會得著獎賞(雅 1.12; 彼前 1.7)。

* 你的兒子,獨生的兒子,你所愛的以撒:神差祂兒子,就是祂的獨生子(約 1.18),

也是祂所愛的(太 3.17),為我們完成十字架的救贖工作(羅 8.3)。

* 摩利亞:傳統認為這是位於耶路撒冷聖殿的所在地(代下 3.1)。

* 燔祭:又稱馨香的火祭(利 1.9),將祭物宰殺在壇上,用柴火直燒成灰燼(利 6.9-10),

表示不留一點給自己,完全奉獻給神〔耶穌基督就是馨香的供物獻給神(弗 5.2)〕。

亞伯拉罕順服神,把以撒獻為燔祭有以下的意義:

1. 表示他愛神超過一切他所愛的,並願意放棄他唯一最愛的兒子。

2. 亞伯拉罕走過前面信心的路,信心愈發堅固,他相信神會讓以撒從死裡復活(來

11.19; 約 11.24)。而異教的活人獻祭,為的是要取悅或平息假神的怒氣,換得

個人的好處,並沒有復活的信心與盼望。

3. 神試驗亞伯拉罕,並非真要把以撒當作燔祭,神要的不是燔祭,是他的心(詩

40.6-8; 51.16-17),所以最後一刻攔阻亞伯拉罕不殺以撒。

* 清早起來:可能亞伯拉罕一夜沒睡好,也表示順從神的話,一點不遲延。

* 第三日:從別是巴到摩利亞山約有 40 英哩,可想像亞伯拉罕心中的煎熬。

* 把柴放在以撒身上:象徵耶穌基督背負十字架,走向各各他。

* 火與刀:代表神對罪執行審判(創 3.24)。耶穌基督成為燔祭的羊羔,為全人類的罪,

親身擔當神的審判(賽 53.4-5, 10; 約一 2.2; 徒 2.23)。

* 二人同行:同心才能同行(摩 3.3),象徵神的兒子耶穌降世為人,但一舉一動都順

從父神的旨示(約 5.19),並同作見證(約 8.16-18)。

* 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:原文可讀作:神必預備「自己」作燔祭的羊羔。耶

穌基督就是神的羔羊,在創世之前預備的(彼前 1.20; 啟 13.8)。

* 以勒 jireh:原文有「看見〔看顧〕」、「和預備」雙重意思(v.4, 8, 13, 14),當亞伯拉

罕願意跨出信心的步伐,並用行為表明對神旨意的順服,神就打開他屬靈的眼睛,

讓他看到神為他所預備的。

*


二. 神賜大福 v.15-24

亞伯拉罕獻以撒的圖畫,不僅預表耶穌基督成為神的羔羊,除去全世界的罪孽,也預表基

督徒對神全然的信靠順服。那就是捨己,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主,願意為主放下自己

老舊的生命,讓耶穌基督在我們的生命中全然掌權,彰顯耶穌基督復活榮耀的生命(路

9.23-24),在神的國裡與祂同得榮耀(羅 8.17)。

* 你既行了這事:神揀選亞伯拉罕,讓他因信稱義,不是靠亞伯拉罕自己的力量,

不是靠他的行為稱義(羅 4.1-5),而是靠神的恩典。但亞伯拉罕的信心是與他的行為

並行,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(雅 2.22),這就是神試驗亞伯拉罕的目的。基督

徒也是如此,因信稱義後,還要盼望神的榮耀(羅 5.2),按我們在基督裡的好行為(弗

2.8-10),以至成義、成聖(羅 5.16, 22),與主同享天國的榮耀,而不只是成為僅僅

得救的義人。

* 指著自己起誓:是為我們的緣故,叫我們的信心更加堅定(來 6.13-18)。

* 福:神樂意賜下天上各樣的福氣,這福是在耶穌基督裡的(弗 1.3),豐盛浩大,過

於人所能測度,遠超過我們所求所想。

* 子孫:凡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,都稱為應許的子孫(羅 4.9-12),普天之下,凡有亞

伯拉罕一樣信心去行的人,都能得著神應許的福分和產業。

* 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:城門是權柄的象徵,人類最大的仇敵就是死(林前

15.25-26),藉著十字架的救贖工作,耶穌基督(加 3.16)要藉著死,敗壞那掌死權的

(來 2.14)。基督徒(加 4.28)帶著主賜的權柄(太 28.18-20),和天國的鑰匙,也要勝過

陰間的權柄〔城門〕(太 16.18-19)。

* 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:福音因耶穌基督臨到萬國,基督徒也要在基督裡

帶著主的使命和權柄,把福音傳到萬國萬民。

* 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:神呼召亞伯拉罕,應許賜大福給他,是有條件的,就是要

聽從神的話。神給基督徒天國的應許,也是有條件的,就是遵行神的旨意(太 7.21),

隨從聖靈行事,才能與基督同作神的後嗣(羅 8.14-17)。

* 拿鶴的後代:拿鶴是亞伯拉罕本族的兄弟,他生了 12 個兒子,他後代中,有一個

女子名叫利百加,後來成為以撒的妻子。

◎ 神為什麼要試驗亞伯拉罕?難道祂不知道亞伯拉罕的心嗎?

◎ 為什麼神要亞伯拉罕把以撒獻為燔祭?這與異教中的活人獻祭有何不同?

◎ 亞伯拉罕為什麼說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?

◎ 什麼因素使得亞伯拉罕甘心順服,把以撒獻為燔祭?

◎ 神為什麼要指著自己向亞伯拉罕起誓?

◎ 亞伯拉罕蒙神賜大福,有沒有條件?

【分享與應用】

1. 在信仰過程中,曾否被神帶領,捨下最心愛的事物。

2. 請分享個人在順從神旨意之後,神如何信實地賞賜屬靈和屬世的福份。

(十二)葬妻與娶妻 

創世記 23:1-24:27

聖經常用丈夫和妻子來表示神與祂子民之間的關係,在舊約,以色列是神的妻子(何 2.19),

在新約,教會則是基督的新婦(弗 5.32)。從亞伯拉罕為撒拉預備墳地,並為兒子以撒娶妻,

可以體會神如何在祂子民的身上做工。

一. 亞伯拉罕埋葬撒拉 23:1~20

亞伯拉罕雖蒙神應許將要得地為業,但終其一生,除了墳地以外,並不擁有什麼。基督徒

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,也要承受世界(羅 4.13),但我們在世上所擁有的,也只是一塊葬身

之地。人生必有一死,這是人原來所該得的分,但這只是暫時的。藉耶穌基督的死與復活,

使基督徒不僅能出死入生,而且要進到神預備的榮耀裡。

* 哀慟哭號:屬神的人不是壓抑自己的感情,而是經常保持一顆柔軟的心,亞伯拉

罕雖有復活的信心與盼望,遇悲傷的事仍不免哀慟哭號(約 11.35)。

* 死人:死是隔絕,是罪的工價,亞伯拉罕與撒拉一起生活有一百多年,但死卻使

他們分開。再親密的人,仍然不能越過死亡的攔阻,必須分開。唯有靠著神所賜復

活的信心與盼望,才能叫人從絕望中站起來。

* 外人、寄居的:神雖應許亞伯拉罕要承受這地為業,這地卻不是他的家。亞伯拉

罕不以公開承認他是客旅,是寄居的為恥,因為他有一個盼望,因著信心從遠處望

見,神所預備在天上更美的家(來 11.13-16)。

* 起來,向赫人下拜:亞伯拉罕被他們稱作尊大的王子,在他們當中坐著說話。而

亞伯拉罕卻謙卑地向赫人下拜,來表達對他們的感謝。

* 買墳地:以弗倫三次要把地免費送給亞伯拉罕(v.11),但亞伯拉罕卻不願不付代價

得這墳地,他付了 400 舍克勒銀子;後來這地便成為亞伯拉罕祖孫三代的葬身之所

(創 49.30-32)。

* 麥比拉洞:麥比拉是「雙重」的意思,可能是洞中有洞。洞位在田裡,必須把田

買下,才有使用洞的權利。我們在主的眼中是寶貝藏在地裡,使主願意變賣一切所

有,買這塊地,為要得著我們(太 13.44; 得 4.5)。

* 城門出入:城門是公眾場合,亞伯拉罕買這田地是在公開的場合做成的。

二. 亞伯拉罕為以撒娶妻 24:1~27

亞伯拉罕遣僕為子娶妻,在屬靈的意上是指父神差遣聖靈,為聖子耶穌作見證,賜下各樣

屬靈的恩賜(林前 12 章),成全聖徒,建立基督的身體(弗 4 章),也就是教會,成為聖潔沒

有瑕疵的新婦獻給主。

* 耶和華都賜福給他:以撒所承受亞伯拉罕一切的福,只有他的妻子才能分享。我

們也是在基督裡,才得著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(弗 1.3)。

* 管理全業最老的僕人:猶太傳統認為這就是以利以謝〔神幫助,創 15.2〕,在亞伯

拉罕的影響下(創 18.19),成為敬畏神的人(v.12, 26, 52)。


* 把手放在大腿底下:這是兩位很親近的人彼此起誓的象徵(創 47.29-31)。

* 天地的主:亞伯拉罕因麥基洗德得以認識神,並向祂起誓(創 14.19, 22)。

* 不要娶迦南女子:亞伯拉罕知道迦南人是受咒詛的民族(創 9.24),400 年後罪孽就

要滿盈(創 15.16)。要成為以撒的妻子,必須和以撒有同一血緣關係。這也表示神

兒子成為人的樣式,與我們同有血肉之體(來 2.14-16)。

* 倘若女子不肯來:被揀選的女子要不要到迦南地成為以撒的新婦,是按自由意志,

不是強迫。蒙揀選是靠神的恩典,但定意跟隨是要自己決定。

* 不可把以撒帶回原出之地:不是把以撒帶到女子那裡,而是把女子帶到以撒這裡,

因為以撒要承受應許之地為業。基督的新婦也要裝飾整齊,與基督聯合(啟 19.7),

得著天上永不衰殘的基業。

* 駱駝:帶著亞伯拉罕的財物,預備當作禮物送給新婦和她親友(v.22, 53),印證新郎

父家有多富足。駱駝是不潔的動物(利 11.4),但藉著牠們才能穿過沙漠來到哈蘭。

代表神各樣的賞賜,藉著試煉、患難臨到屬祂的人。

* 米所波大米:即兩河流域的平原地,拿鶴的城就是哈蘭(創 27.43),也就是亞伯拉

罕出吾珥後暫居的地方(創 11.31)。距希伯崙約有 500 英哩。

* 井邊相遇:當地女子傍晚到井邊聚集打水,老僕人在那裡為以撒找妻子。井代表

聖靈(約 7.39),耶穌在井邊向婦人要水喝,並賜她活水(約 4.7-15)。

* 亞伯拉罕的神:神與亞伯拉罕立約之後,要成為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的神。基督徒

是亞伯拉罕應許的子孫,在基督裡,神也成為我們的神(約 20.17)。神雖是宇宙萬

物的神,但藉著永遠的約,祂與亞伯拉罕有個人的關係。

* 求印證:在老僕人的眼中,以撒的妻子必須有善良的心,樂意俯就卑微。只要行

在神的旨意中,所求的就馬上得著應允(賽 65.24)。

* 給駱駝喝水:給十匹駱駝喝水是非常辛苦的工作,利百加自願做這工作,表示她

體貼老僕人。當我們能體貼聖靈(羅 8.5),就有資格作基督的新婦。

* 通達的道路:老僕人不著急,耐心等候神的指示,神引導他把禮物送給利百加,

並到她家裡住宿。事成之後,他把榮耀歸給神,自己不居功。

* 金環、金鐲:這些禮物當作是聘禮,環要戴在鼻子上,鐲要戴在手上,是委身的

表示。利百加願意服事人,就得了賞賜(路 6.38; 太 10.40-42)。

◎ 為什麼神應許要把迦南地賜給亞伯拉罕,但他卻要向赫人購置墳地?

◎ 亞伯拉罕為什麼要向赫人下拜?並堅持要付錢買墳地,拒絕他們的饋贈?

◎ 亞伯拉罕為什麼不要以撒娶迦南〔含〕女子,而要娶本族父家〔閃〕的女子?

◎ 從利百加的身上,可以看到什麼樣的美德可印證在基督徒的身上?

◎ 老僕人為什麼要送金環、金鐲給利百加?

【分享與應用】

1. 請分享身為基督徒,該怎樣處理、面對生離死別的感情。

2. 請分享個人屬靈生活經歷中,如何藉著外在環境的印證,明白神的引領。

(十三)以撒娶利百加

創世記 24:28-67

聖經把以撒娶妻的事敘述十分詳盡,以撒是亞伯拉罕應許的後裔,神要與他立永遠的約,

把應許之地賜他永遠為業;只有成為以撒的妻,才能和以撒同享這一切。

一. 老僕人的使命 v.34-49

老僕人奉亞伯拉罕差遣,代表以撒尋找一個妻子,他與亞伯拉罕父子之間的關係非常親密,

可以向人詳細地介紹有關亞伯拉罕和以撒的事,並且也是他們的全權代表。屬靈的意義來

說,他預表聖靈,父神因耶穌的名所差來的保惠師(約 14.26)。

* 利百加告知家人:表示從神領受恩典後,不能保持緘默,要和別人分享。

* 拉班:一般猶太傳統認為彼土利已死,利百加的哥哥拉班成為一家之主。拉班生

性好佔人的便宜〔創 29 章〕,聽到利百加說的話和所得到的禮物,就跑到井旁見老

僕人,可能擔心他走掉了。

* 吃飯:代表相交 fellowship,先把亞伯拉罕差遣他的事辦好了,他才要與他們交誼。

聖靈先要把聖父聖子的事向我們顯明,祂才要與我們相交。

* 老僕人的見證:重述 v.1-27 的事,大致可歸納成以下四點。

1. 亞伯拉罕〔天父〕:顯明神大大賜福給他,使他昌盛、大大蒙福。

2. 以撒〔耶穌基督〕:他要繼承父親亞伯拉罕一切的產業。

3. 老僕人〔聖靈〕:奉亞伯拉罕的差遣,為以撒迎娶一個妻子。

4. 利百加〔基督的新婦〕:這女子是神所預定作以撒的妻(v.4, 44)。

* 或向左或向右:表示若不願答應這門親事,他就要離開尋訪別的女子,亞伯拉罕

的兄弟拿鶴共有 12 個兒子(創 22.20-24),必定有合適的女子。神帶領的道路必是通

達的(賽 30.21),或向左或向右,都是走在正道。

二. 利百加的回應 v.50-61

利百加的父兄雖然同意這門婚事,而且老僕人執意要馬上趕回去,但必須利百加自己要做

決定。基督徒在跟隨耶穌的事上,雖然有別人許多的意見,但決定權仍在於自己,基督的

新婦是定意拋開一切,為要跟隨基督的人(詩 45.10-11)。

* 拉班和彼土利回答:按文法結構,是拉班在說話,一般猶太傳統認為彼土利已經

過世,拉班兄代父職〔他代表彼土利〕,來主導妹妹的婚事。

* 說好說歹:當這事出於神的帶領,就不能按人的意思說什麼(創 31.29)。

* 新娘的禮物:金器、銀器、和衣服,是結婚用的裝飾。新娘家人也接受寶貴的禮

物,但比不上利百加,她要成為以撒的妻,共享他一切的產業。

* 回主人那裡:亞伯拉罕和以撒必是引頸期盼,作僕人的不可讓主人等候。

* 再住幾天:利百加要嫁給以撒是一件高興的事,但與家人永遠分別卻是難過的事,

最好的方式是利百加多留幾天,這看起來是合情合理的要求,但在屬靈的事上,卻

是向後看,心不專一。


* 不要耽誤:當婚事底定了,老僕人不希望節外生枝,以免變卦,所以執意馬上要

帶利百加回程,不把新娘帶到以撒那裡,老僕人的使命還沒完。

* 利百加的決定:利百加面臨親情的牽絆和婚約的履行,她必須要做一個決定。她

被選為以撒的妻是神所預定的,但要真正成為以撒的妻子是要自己決定,並要定意

跟隨老僕人〔聖靈〕到以撒〔基督〕那裡。

* 利百加受祝福:成為以撒新婦的,也有以撒所得的福(創 22.17; 弗 1.3)。

* 騎上駱駝:駱駝載來禮物(v.10),試驗利百加的心(v.14),也是把利百加載回以撒那

裡的工具。五百英哩騎乘駱駝,雖然辛苦,但這是見到以撒,進到迦南應許地的唯

一方式。

* 跟著那僕人:這一路上利百加要跟隨老僕人,聽從他的指示,從他知道更多有關

亞伯拉罕和以撒的事,直到見到以撒的面為止。

三. 以撒與利百加相遇 v.62-67

利百加從來沒有見過以撒,她只從老僕人那裡知道有關以撒的事,直到他們見面為止。基

督徒也是透過聖靈才認識主耶穌,雖然沒見過祂,卻是愛祂(彼前 1.8),知道將來必在羔羊

的婚筵上遇見祂,要與祂永遠同在一起(啟 19.7; 帖前 4.17)。

* 以撒住在南地:可能在別是巴。他剛從庇耳拉海萊〔永活並看顧人的井〕回來,

就在這時,遇見了利百加。

* 田間默想,舉目一看:可能在禱告或與神交通,當人行在神的旨意中,心中的眼

睛就會被打開,看到神為他們所預備的。

* 主人:不是亞伯拉罕,而是以撒,利百加所渴望見到的。

* 蒙上臉:結了婚的女子要蒙臉,表示謙遜、順服(弗 5.22; 林前 11.10)。

* 撒拉的帳棚:撒拉過逝了,家裡沒有女主人,以撒的妻就成為女主人。

* 娶了她為妻,並且愛她:這是聖經中第二次提到愛,說明夫妻之間要有愛的關係(弗

5.25)〔第一次是指父子的關係,創 22.2〕。

* 得了安慰:以撒喪母三年,悲痛就一直沒有平息,直等到利百加來了,神的愛進

到以撒的心,夫妻的關係被建立起來,以撒才得了安慰。

◎ 為什麼老僕人要先說明來意才願意吃飯?

◎ 老僕人如何說明他的來意?

◎ 利百加所得的禮物和她親人所得的禮物有何不同?

◎ 為什麼老僕人不希望耽延,馬上就要帶利百加回迦南地?

◎ 拉班和母親請利百加在家多住幾天,這要求合不合情理?利百加為何不從?

◎ 為什麼利百加沒有見過以撒,卻那麼堅定地要嫁給他?

【分享與應用】

1. 請分享個人如何做決定,願意放下過去熟悉的習慣和環境,走信仰的道路。

2. 我們沒看見過耶穌,為什麼會愛祂?請分享個人的經歷。

(十四)信心之父

創世記 25:1~11,希伯來書 11:8~19

亞伯拉罕在跟隨主的一生,不僅因著信,並且全然順服,信心和他的行為並行,使他的信

心因行為得成全(雅 2.20-24)。亞伯拉罕不僅因信稱義,也因行為稱義。當我們按亞伯拉罕

信心蹤跡而去行,不僅能稱義,也能得著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(羅 4.9-25)。他在主面前作我

們世人的父,所以亞伯拉罕又被稱為信心之父。

一. 亞伯拉罕後記〔創世記 25:1-11〕

亞伯拉罕為以撒娶了妻之後,亞伯拉罕也娶了基土拉為妻,一共生了六個兒子。亞伯拉罕

將近百歲時,他的身體如同已死(羅 4.19),但相信全能神給他的應許,他要成為多國的父,

他的後裔要極其繁多(創 17.4-6)。當他願意獻上獨生愛子,神就賜他更多的兒子,讓他過了

140 歲,還能夠如鷹返老還童(詩 103.5)。一個常與神同在的人,年老的時候仍要結果子,

要滿了汁漿而常發青(詩 92.12-14)。

* 基土拉:亞伯拉罕第三位妻子,也稱為亞伯拉罕的妾(代上 1.32),表示她不是正房

妻子,而是奴婢或買來的妻,所生的孩子沒有法定繼承權。

* 基土拉的子孫:最有名的是米甸,摩西從埃及逃往米甸,娶米甸祭司的女兒為妻(出

2.15-21)。米甸人後來也成為以色列的仇敵(民 31.1; 士 6.1)。

* 處理產業:產業雖然都給了以撒,但亞伯拉罕仍有權支配他的產業。

1. 以撒:一切所有都給以撒,老僕人為以撒娶妻時就宣佈了(創 24.36)。包括應

許之地,後裔〔彌賽亞〕,和永遠的約,神也要作以撒的神。

2. 其餘眾子:把財物分給他們,打發他們離開以撒,離開應許之地,往東方去。

他們和以實瑪利的後代被通稱為東方人(士 6.3; 8.24)。

* 亞伯拉罕之死:壽高年邁,氣絕而死,歸到他本民那裡。

1. 亞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 175 歲,他在迦南地寄居了整整 100 年。

2. 以撒 75 歲〔他的兒子以掃、雅各 15 歲〕,以實瑪利 89 歲,兄弟倆把父親埋葬,

顯示他們和平共存,以實瑪利與父親生前也有聯繫。

3. 葬在他買的墳地,與撒拉葬在一起,存著信心死,帶著復活的盼望。

* 神賜福給以撒:亞伯拉罕死後,神的祝福沒有停止,不僅以撒要繼承,這福也要傳

給所有蒙應許的子孫。

* 庇耳拉海萊:這是一口井,記念神是「看顧人的神」(創 16.13-14),以撒終其一生,

都住在井旁。預表我們憑應許作神的兒女(加 4.28),也要住在井旁,常飲於聖靈的

活水(約 7.38.-39),一生蒙神看顧賜福。

二. 亞伯拉罕的信心〔希伯來書 11:8-19〕

希伯來書第 11 章記載許多信心的偉人,其中約有三分之一的篇幅講到亞伯拉罕的信心。回

顧他一生跟隨神的道路,每一個階段都是憑著信心而行。我們這效法亞伯拉罕信心蹤跡去

行的人,可以從他的故事中得著許多寶貴的啟示。


A. 蒙召(v.8):亞伯拉罕出迦勒底的吾珥到迦南地(創 11:31-12:5)

1. 遵命:信心和行為是並行,行為的表現是順服神,照著祂的話去行。

2. 出去:神要亞伯拉罕離開吾珥,並沒有告訴他要去哪裡,當亞伯拉罕遵命出去之後,

神一步一步引導亞伯拉罕到得為業的應許之地。

3. 不知道:亞伯拉罕行事為人是憑信心,不是憑眼見(林後 5.7)。雖然很多事他不知

道,但他憑信心看到遠處的事,心裡得以堅固(來 11.1)。

B. 客旅(v.9-10):亞伯拉罕縱橫走遍迦南地,支搭帳棚居住(創 12:6-14:24)

1. 應許之地:屬靈上是指天上永遠的產業。亞伯拉罕所顧念的不是這塊地,也不是將

來他的後裔要得這地為業,而是將來在天上與神永遠在一起。

2. 居住帳棚:亞伯拉罕在迦南地作客旅,基督徒也在世界作寄居的客旅,我們這地上

的帳棚若拆毀了,必得神所造,在天上永存的房屋(林後 5.1)。

3. 等候有根基的城:神所經營建造的,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,這根基就是基督,也就

是神在創立世界的根基以前就為我們預備救贖羔羊。我們成為羔羊的新婦,神的帳

幕在人間,祂要永遠與我們同住(啟 21.1-3)。

C. 神應許的子孫(v.11-12):直到亞伯拉罕一百歲,撒拉生了以撒(創 15-21 章)

1. 因信稱義:當亞伯拉罕相信神要給他後裔,神就以此為他的義(創 15.6),當他將近

百歲,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,他的信心仍然堅固,這就算為他的義(羅 4.19-22)。他

稱義是因為信心放在他後裔〔基督〕身上(加 3.16)。

2. 應許可信:亞伯拉罕相信神能使彷彿已死的人生出子孫,基督徒也相信我們死在罪

惡過犯中的,因著基督的救贖,叫我們能得著神兒子的生命。

D. 存著信心死(v.13-16):亞伯拉罕買墳地作為家族的墳地(創 23-25 章)

1. 沒有得著應許:肉身中,有時空的限制;憑信心,卻望見那永恆不變的。

2. 更美的家鄉:就是天上的聖城新耶路撒冷,「神的帳幕在人間,祂要與人同住,他

們要作祂的子民,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,作他們的神。」(啟 21.3)

3. 亞伯拉罕的神:神是活人的神,亞伯拉罕並沒有死,他仍活著(太 22.32)。

E. 被試驗(v.17-19):亞伯拉罕獻以撒(創 22 章)

1. 獻以撒:神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,信心經過試驗後就成為完全(雅 1.3-4)。

2. 從死裡復活:當亞伯拉罕獻上以撒,對亞伯拉罕而言,以撒是死了。但同時神給亞

伯拉罕信心與盼望,相信神願意,也能夠使以撒從死裡復活。

◎ 年紀老邁的亞伯拉罕,為何還能娶妻生子?

◎ 亞伯拉罕如何把產業分給他的眾子?為何其他眾子得不著以撒所得的?

◎ 亞伯拉罕在等有根基的城,是指著什麼?

◎ 亞伯拉罕終其一生沒有得著所應許的,但他得著了什麼?

【分享與應用】

1. 回顧亞伯拉罕的信心之旅,哪一段讓您最感動?

2. 請分享個人走的信心道路,可從亞伯拉罕身上學習什麼寶貴的功課。